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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集团处理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 10:38  南方周末

  4月25日,中石化下属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的调查结果对社会公布。中石化宣布,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对613瓶用于业务接待消费、金额为13.11万元的红酒,费用将由鲁广余个人承担。调查报告于4月23日由鲁广余签字确认。

  450瓶茅台被倒卖 13万元红酒用于接待

  公告称,广东石油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广东石油分公司物品库房;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业务接待,总价值131,124元。剩余高档红酒81瓶价值499,520元,剩余单价38元/瓶的红酒2瓶。

  公告还显示,2010年被举报后,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石油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 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元货款汇入广州石油分公司账户,广州石油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对于剩余的酒以及销售酒的款项处理,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专栏)表示,对于卖掉的酒的款项要用来平账,一旦没有平账,公司将把这些酒作为违纪违规的物品将其销售掉。

  傅成玉:“天价酒”让百万员工受辱 不允许广东查“内鬼”

  《新京报》报道称,傅成玉在4月25日的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此事对中国石化、乃至对国有企业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对中石化百万产业大军带来了心理压力,上百万员工因为这件事抬不起头,尽管大家辛辛苦苦努力拼搏,但这一事件却导致上百万人的耻辱。

  此前,曾有爆料人指出,中石化集团广东石油分公司在集团公司调查组去广州调查之前,曾开过3个内部会议,并指出要严查“内鬼”,即举报人。

  对此,傅成玉表示,据调查组的调查,此前广东分公司确实开过会,但调查组去了解情况时,广东分公司否认了调查“内鬼”的问题。因为当事人否认,所以目前确实不好核实。但他表示,调查组到达广州后,也作了明确规定,不允许做调查“内鬼”的事,公司管理制度不允许这么做。

  援引中石化官网消息,在4月20日召开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傅成玉针对高档酒事件指出,在调查组最后结论出来之前,立即在全系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此事,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超标准、超规定的行为,都要进行认真彻底的整改,树立中国石化负责任的国有企业良好形象。

  处罚结果“疑问很多”

  对中石化给出的处罚结果,援引《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多位专家表示疑问很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从法律上讲,如果鲁广余购买茅台酒是企业行为,用于公关,那么属于企业行贿;如果是个人行为,那么属于贪污公款。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表示,“为什么接待要用高档酒,都接待谁?此外,13万元的费用是如何走账?这是否涉嫌违法?”上述律师表示,中石化回避上述问题,不继续深究,而将之变为内部违规事件,是典型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

  上述《新京报》报道也指出,中石化集团公司在表述“天价酒”事件时,多次表述为“鲁广余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集团公司党组最终也将此次事件定义成个案。

  北大纵横合伙人占强表示,是时候堵住职务消费的漏洞了。在目前的情况下,职务消费成了潜规则,动辄百万的消费比比皆是。要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必须要使职务消费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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