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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建筑工】工人维权路在何方——北京大学社会学副教授卢晖临对话“建筑业追讨劳动合同第一案”当事人何正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 10:23  财新网

  “我们不能从小到大只去靠,现在也只知道靠媒体、靠律师,最主要是靠我们自己,学习法律知识,把法律作为武器”

  【财新网】(记者蓝方)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即将正式实施。中国的劳动法律体系日渐完善,而文本上的法律如何最终落实?工人又将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1年4月25日,在“与建筑者建造尊严——‘对话建筑工’”的主题研讨会上,北京大学社会学副教授、《大工地》一书作者卢晖临与四川农民工、“建筑业追讨劳动合同第一案”当事人何正文对话。

   维权成本为何高

  何正文:法律维权,第一次走的时候,不知道哪儿有路,哪儿有坎。我觉得更大的难题,在于政府部门有官僚主义作风在作怪。

  今年我到了一个新的工地上打工,和包工头签了一份协议,但是因为项目部没有签字,我心里总不踏实。我老去找项目部的人签字,他们以为我是要闹事,于是让我走人,但又不结工钱。我只好又找到了劳动监察部门。

  监察的人先问我们有没有协议。我说有,协议上写了5000块一个月。他们便问,你们哪里有这么高的工资?我说,我们的劳动强度有多大你知道吗?我们每天干多长时间你知道吗?我们每天,两个人要干三捆钢筋,一捆45根,就是3.3、3.4吨,两个人去给它切割、套丝、加工、码好。而对方脱口而出,“那有多重啊?”

  在他们看来,我是来瞎闹的,而他们“没空陪你玩”。

  卢晖临:当前的法律环境下,维权的成本显得特别高。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是行政不作为所造成的。如何让劳动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赋予他们的职责?

  比如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而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介入,执行监管。我们农民工兄弟,能不能坚持给监察大队打电话,督促他们尽职?劳工服务的NGO、学者,也可以向媒体发布行政、司法部门不作为或不规范的地方。针对没有尽职的政府部门,也可以形成案例,包括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多种方式,让整个执法环境有所改善。

  法律的大钟谁来敲

   何正文:我给周围的工友讲述我的维权经历,95%的工友听了之后,都希望我们工人能够组织起来维权,人多力量大。但到了实践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例如我们上次维权,本来就只有五个人,到最后只剩两个人。当初给他们讲我的经历时,一些工友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而到了自己真的要维权的时候,就觉得工钱多多少少能拿到就可以了,是不是完全按照法律来,并不在意。

  有的工友跟我说,和我在一个工地上,胆子还稍微大一点。但不管我再怎么给他壮胆,他还是胆小,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算胆大。工友们要自己学习法律,经常要用到的法律知识,得要学会、弄懂,随手就能用。我们不能只依靠媒体,靠律师,从小到大都只会靠。最主要是靠我们自己。学会法律知识。利用法律作为武器。

  政府部门已经制定法律了。我们按照法律要求我们的权利,它不落实,就是自己给自己一个耳光。农民工自己要携起手来去维权,要懂得舍弃眼前小的利益。

  卢晖临:工人不能按月拿工资、工资被拖欠,这是当年马克思研究英国工人时没有出现的现象。这提醒我们要认识到,市场经济需要法制的框架。我们现在已经有很多的法律。但是到了具体应用的时候,都停留在文本上。在法律的具体执行和解释上,确实面临着行政部门不作为、相互推诿的现象。

  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有体制上的问题,要改变当前的生产体制。但这个体制怎么变?推动它的力量来自于何处?何正文所做的事情就非常有意义。个人维权的成本很高,他也看到很多的法律流于形式,但是他去做,去碰,去尝试。在某种意义上,法律还不是个钟,反而像个消音器,要使劲的撞,才会有声音。如果我们都不去敲这个钟,拿法律就真的成为摆设了。

  从工人的角度上来说,我们自己要去寻求改变,不然我们整天去想,这个体制应改变,这个法律应该更好,而我们的目标却会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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