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黑龙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901元,同比增长11.2%,增幅超过收入增幅0.5个百分点;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6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八大类消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呈“七增一降”态势。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9.5%,增幅最大;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同比增长18.2%,增幅位居第二;其它商品和服务、食品、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居住、衣着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7.2%、13.0%、12.1%、10.3%和8.8%;交通和通信支出同比下降5.3%。
(大连特办、黑龙江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