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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集体协商条例二审草案仍存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 05:52  一财网

  博弈中的《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依然没有一个精确的出台时间表。

  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工会主席张友泉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草案现在还处于整理二审意见的阶段,三审程序还未启动,条例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他是近日在深圳举行的一场关于草案的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作为《条例》的主要启动者、参与全程修改和审议的张友泉表示,一部条例的出台会牵涉到多方利益,需要漫长的过程。

  《条例》出台一波三折

  《条例》早在2009年就列入了深圳市的立法计划,预定在2010年上半年正式颁布实施。深圳市当时能有如此快的立法设想,主要促成因素是沃尔玛、富士康等工人维权状况的恶化。

  深圳市随后进行了紧张的准备阶段,2010年1月12日成立了由政府、工会、企业三方组成的“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促进《条例》的出台。

  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条例(草案)》顺利地通过了一审。当时的条文在简化集体协商过程上突破了全国的规定。授权劳资双方就协商的内容、程序和期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此裁决即为终身裁决。但是随后,《条例(草案)》淡出了舆论的视野。

  直到2010年6月26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的第八条提出了“加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关系协商条例》”,而此意见出台前不久,南海本田工厂因为劳资关系恶化发生工人停工事件。

  8月13日,一审《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深圳市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但是该意见稿的公布引起在深企业的剧烈反响,尤其是港企和日企。9月下旬,香港四大总商会表示要求面见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以表达港商之担忧。稍早前,香港47家商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如果新条例通过,将导致大批港企倒闭,并引发撤资潮。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当时香港商会已经开始做深圳市人大的公关工作,制造反对条例出台的舆论。

  之后,在9月27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分组会议上,条例草案中的争议性条文被删除。原定于11月三审通过的条例也被延后。

  去年年底深圳市委常委、市统战部部长张思平多次公开表示,《深圳经济特区集体协商条例》已经基本成熟,将在明年上半年尽早推出。

  张友泉表示,《条例》立法程序已经启动,即使遇到资方代表的反对,条例出台也是“势在必行”。

  关键词仍是“工资”

  深圳市人大代表、人大内司委委员吴立民表示,现在三审虽然还没有开始,但是在内容上应该不会打破二审后的总体框架。张友泉也认为,一审和二审的过程中收集到很多的意见,现在三审的内容在二审的基础上不会有太大变化了。

  该条例的一大特点是引入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补充保险和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事项,但中心还是“工资”。

  在集体协商的过程中,虽然工人提出了工资上涨的标准,但是这个上涨的部分中有一部分是要弥补工人实际工资与最低工资之间的差值,工人实际上涨的工资严重缩水了。

  吴立民也认为,集体协商中,工人必须先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再协商工资上涨幅度。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程延园曾经指出,集体谈判确实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但由于工会本身的局限性等原因,目前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

  在国有企业中,虽然有健全的工会组织。但是发生劳资纠纷时,工会往往倾向于资方。而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资方本身就抵制工会的建立,很多企业还没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南海本田停工事件中,员工曾经提出的三个条件中的第三点就是要求撤销原南海本田厂工会,重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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