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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合政府与公众之间的隔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 03:39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涌

   围绕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中央众多政府部门为表明“坚决的态度”,纷纷拿出了“过硬的举措”。

   4月2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食安办”)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此前不久,卫生部发布了第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实际上,政府相关部门这次就食品添加剂所采取的措施,可以看作是一次风险交流机制的尝试。”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研究所陈君石院士说。

   卫生部食品安全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当中,检测技术相对非法添加物质的出现会有滞后,风险交流机制的建立可以帮助管理部门尽早发现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并尽快找到检测办法。

   检测技术尚存空白

   47种食品非法添加物质当中,有二十几种没有明确的检测办法

   食安办等九部门要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卫生部发布的第五批名单汇总当中,共包括47种食品非法添加物质和22种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在这次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措施当中,明确非法添加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区分。这是一个很科学的做法,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陈君石说,“这样也有助于纠正关于食品添加剂认识上的偏差。”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对媒体表示,到目前为止,我国未发生一起因食品添加剂安全性问题而带来的食品安全事件。

   不过关于食品添加剂,仍可能存在过量添加或通过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质量瑕疵等问题。

   九部门的联合公告中特别强调,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不仅吊销相关证照,甚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从已公布的食品非法添加物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名录来看,尽管已知有近70种可能违法使用的物质,但目前的检测技术却并不足以一一应对。

   在已经公布的47种食品非法添加物质当中,有二十几种物质没有明确的检测办法或需要进一步研究相关技术。比如茶叶当中的美术绿,冰淇淋当中的工业明胶等。

   “这是可以理解的,检测技术相对于食品当中的非法添加物质而言,肯定会相对滞后。”卫生部食品安全专家对本报记者说,“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讲,需要做的就是尽早发现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尽快找到检测的办法。”

   这位专家同时认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有利于解决检测方法问题上的瓶颈,可以使决策者更好地了解信息,培育关于风险的知情决策。

   启动风险交流探索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在欧美等国家是比较通行的机制,而直到最近这段时间才开始引入我国。”前述食品安全专家说。

   美国在风险交流方面的做法是成立国际食品信息中心,向健康专业人员、媒体人士、教育人员、政府官员和大众有效传播关于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科学信息,并为媒体提供300多个专家的联系方式。

   而欧盟则在各成员国实行通行的食品法规,并建立电子通信系统和快速预警系统,对已确定风险有关信息进行交换。这样的信息交换使得成员国可以迅速采取措施,应对因食品或者饲料而引起的健康威胁事件。

   据记者了解,卫生部疾控中心已经成立了风险交流办公室进行这一机制的探索。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出席2011国际食品安全论坛时表示,中国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能力建设。

   陈竺指出,通过全面的风险交流,一方面尽早发现潜在的健康风险并及时通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另一方面使涉及风险分析的各方通过充分的交流建立起足够的信任。有效风险交流,对公众理解食品安全风险、享有知情权至关重要,对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更为重要。

   关于风险交流,是指在风险分析全过程中,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消费者、企业、学术界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就某项风险、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相互交换信息和意见的过程,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结果的解释和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不是消除危害,而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我国,政府、科研机构的专业评估与公众的风险感知之间存在空白,缺乏风险交流平台。

   陈君石认为,这种状况导致正确的科学信息明显处于劣势,而没有科学依据的误导信息却大占上风。其结果是造成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过度担心,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

   对于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陈君石认为需要三个方面的努力:政府设专门机构,加强投入和专门人才的培养;民间建立权威的科学信息平台;政府、科学界、行业、媒体共同努力,建立风险交流机制。

   需要指出的是,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并不能简化为危机公关或安抚手段,其功能在于帮助决策者做出有效的管理决策,以及帮助公众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如果机制完善,可以对风险做出预警。”陈君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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