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见习记者李仁平25日北京报道】
根据国家发改委今日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我国将鼓励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新目录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以及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新版《目录》维持2005年版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上述三类,
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经修订,《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目录》新增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共有35个条目,涵盖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目录》还新设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7个门类。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增加到1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