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汤白露 实习生 杨柳晗发自北京
继国家发改委“约谈”多家行业协会后,为切实稳定物价,部分地方政府也加大了行政干预力度。
昨日 (4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青海省发改委获悉,该省决定从4月19日至7月19日在全省范围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此次行政干预涉及的商品主要是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的生活必需品。统计数据显示,青海省3月份CPI同比涨幅高达9.2%。
与此同时,四川省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除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四川各地不得新出台政府调价(收费)项目。
业界专家指出,面对高涨的通胀压力,各地方政府今后或将陆续采取行政手段干预物价。
严格集贸市场摊位费管理
青海省发改委一位人士解释称,物价上涨的关键在于青海大多数消费品自给率低,对外依存度高,输入型通胀压力大;加之自身调控能力弱,流通环节对推动价格上涨的影响偏重,价格过快上涨中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因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西宁市将采取严格集贸市场摊位费管理的措施,对市区内集贸市场摊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摊位费实行政府定价。此外,西宁市将继续组织7家粮油加工企业、22家销售企业,做好政府平价粮油的供应、销售工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李国祥表示:“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尤其是农产品价格上涨,主要因流通环节价格上涨,生产环节上涨空间很有限。在流通环节,虽然运输成本有所提高,但主要是摊位费较贵,在摊位费这方面,地方政府发挥的余地很大。
专家建议补贴低收入家庭
今年一季度CPI持续走高,3月CPI涨幅“破五”,而进入二季度之后,通胀压力依然严峻。
“在CPI不断走高的大趋势下,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是地方政府完成控制CPI的一个重要任务,这种措施不是一时才有的,是会经常出现的。”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微博 专栏)说。他认为,缓解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还应该是采取补贴措施,补贴消费者。”
李国祥也同样认为:“行政手段稳定物价,虽然效果明显,但是弊端也是很大的,除此之外,还应该更多地采取价格补贴措施,补贴城市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