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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调控房价欠积极 "经济欠发达"成上涨推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8日 10:33  中国经济网

  国家宏观调控当前,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调控房价欠积极,盼涨预期强烈,须谨防经济欠发达地区借发展之名行推高房价之实。

  国务院此前要求各地方政府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36个城市中,西宁、拉萨两个未如期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均属西部,其他按时“表态”的西部城市公布的调控目标,尽管没有明说不降,却多通过与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绑定,“含蓄地”表示当地房价仍会上涨。

  记者近日在乌鲁木齐采访时,常常听到政府部门及房产开发商声称,本地房价与内地某某城市比相差甚远,本地住房刚性需求和房价上涨空间依然很大云云。按他们的说法,调控只是浮云,西部地区经济要跟上东部发展步伐,房价涨上去是必然。

  视“房价”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这种认识绝非个别。受土地财政利益驱动,各地政府均热衷大搞房地产业,随着国家近年来对一线城市楼市调控力度加大,房地产开发热度逐渐蔓延到西部地区,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都曾成为一度领跑全国房价涨幅的“黑马”。同时,嗅到商机的内地房地产大亨,近来也纷纷涌向西部圈地开发,对当地房价推波助澜。

  然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房价在积极向发达地区“靠拢”的同时,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是否在当地居民可承受的合理范围,这些问题均被无视,造成一些城市房地产出现泡沫,楼市不健康发展,房价绝对数虽然不高,但与老百姓实际收入形成“畸高”差距,人们为了实现住房梦,不得不高筑债台,几代人供养一套房,更令人心灰意冷的是,地方政府对房价“盼涨不盼跌”的态度,让许多人根本看不到买房的希望。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健康成长。各地尤其是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当认识到,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一改往日靠卖地赚发展、一味牺牲资源换取GDP的做法,勇于与房产暴利“切割”,要保证社会公平,搬掉住房这座压在老百姓头上的“大山”,切实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同时,应清醒看到,在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在调控房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责尤为重要。

  我们希望看到,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尽快摒弃落后的发展理念,树立科学观,积极行动起来,尽早出台能为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房价调控目标,让更多群众看到买房的希望。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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