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红会餐费明显超标
据新华社电昨天,上海市红十字会透露:“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并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系公务活动消费,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标准。目前,超标款项已全部退回。
15日,网友肖雪慧转发微博,贴出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这张标注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公布,很快被上万博友转发。当天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获悉情况后,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调查核实,并会同卢湾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核查结果显示:卢湾区红十字会2月28日以“红十字会工作会务费”支付给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款。本次活动系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参加人员17人,人均消费明显高于标准。
卢湾区有关部门已责成区红十字会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人均150元)部分的7309元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全部退回。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铺张浪费现象,并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要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