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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公布GDP等四指标环比数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1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记者石俊10日北京报道】

  国家统计局日前宣布,将从4月份起对外公布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项统计指标的环比速度,并将在本月15日公布的经济运行数据中首次发布。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选择这四大指标先行发布环比速度,与这些指标的重要性、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季节性特征有关,也是反复论证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的大部分月度和季度统计指标只计算同比速度,没有计算环比速度。尽管同比速度便于计算,但它的缺点是两个对比时期间隔较长,月度数据间隔11个月,季度数据间隔三个季度,不便于反映近期变动趋势。“环比速度可以较好地反映统计指标的短期变化,是进行短期经济趋势分析的有效工具,能够改进我国统计工作在这方面的不足,更好地为宏观决策和分析服务。”国家统计局负责人表示。

  国家统计局负责人还表示,环比数据是通过对原始数据进行季节因素调整出来的结果,一般不是直接统计出来的,而且还要经过多次修订。“由于环比数据的波动幅度通常明显大于同比数据的波动幅度,因此在使用环比数据进行经济分析时,应该连续观察一段时间的环比数据。”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不断改进和完善环比统计工作,包括逐步建立分月、分季统计调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季节调整模型和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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