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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4月起公布GDP等四项指标环比数据_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9日 07:23  中国经济网

  据新华社电国家统计局将从4月份起,对外公布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四项统计指标经过季节调整后的环比数据。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统计局经过反复论证,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季节调整方法,研制了国家统计局版季节调整软件NBS-SA,并根据指标的重要性、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季节性特征,选定了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四项指标开展环比统计。环比统计数据的波动幅度通常大于同比统计数据的波动幅度。因此,在使用环比数据进行经济分析时,不应仅看一个月度或季度的环比数据,而应连续观察一段时间的环比数据。

  (责任编辑: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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