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评论员 商寅泉
北京市政府3月30日向社会公布今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
“稳中有降”,是这段话中最接近确定性的措辞。相比“加大”、“应保尽保”、“明显提高”等表述,“稳定有降”传达的信息最为直接。对于北京这个超大型城市,外来人口无限制汹涌进入的首都,能做出这个承诺,或者说敢于制定出这个目标,很不容易,需要胆量。
无论什么事,北京对于全国,历来有示范效应,房价也不例外。在全国50多个大中型城市迟迟拿不出房价调控目标的僵持局面中,北京勇敢站出来亮出“稳中有降”的大旗,无论对于中央政府,还是对于北京,都意图在客观上起到示范作用,给全国带一个好头。如果能起作用,各大中型城市齐声喊出“稳中有降”,那么2011年中国房价“稳中有降”就有八成可能变为现实。
但是,这个示范效应能否起到应有作用,则是一件犯难的事。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首先,“稳中有降”这个词,本身就含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稳”在什么水平,“降”到什么幅度,都比较笼统模糊,没有准确的量词和百分比。另外,还有“与去年相比”这个表述也埋有伏笔。去年从3月份到8月份,房价疯涨到最高点时已经非常离谱,如果和去年的最高点相比,那现在的北京房价已经实现“稳中有降”了,所以这个调控目标还是很有学问的。
能否起到示范作用,其次就是其他大中型城市敢不敢以及愿不愿做出这个承诺。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凡是公布了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都只有“限价令”即不得高于10%的上涨空间,也就是还允许有限度地涨,而不是降。北京承诺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是在确定了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唯一大胆言“降”的城市。因此,北京这次意图示范全国,能否达到目的仍很难说。
住房对于中国城市居民而言,是最大的民生。所谓调控房价,实质就是要拉近房价与购房人支付能力之间距离。房价高低不是城市居民关注的重点,重点在于他们是否有能力买到自己的房子。从这个根本上说,尽快改革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提高中等收入家庭购房能力,让尽可能多的居民买得起房,这才是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