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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应找准居民支付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5日 21:59  法治周末

  3月31号之前,陆续有地区公布“国八条”要求的房价控制目标。然而,40多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除北京外,无一出现“降”字,反而普遍规定了房价上涨的区间,涨幅大都在10%左右。

  房价控制目标缘何成为“涨价”目标房价控制目标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即“国八条”)规定,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然而,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地区,大多参照了前两项标准,鲜有参照“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标准。

  面对尴尬情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力不从心还是刻意回避

  《法治周末》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经济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多数城市在制定房价调控目标时均有参照。

  广州、深圳宣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兰州宣布,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

  链家地产一位李姓分析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房价控制目标仅仅参照GDP和居民收入涨幅,意味着房价涨幅控制目标是十几个百分点以内(从往年的GDP数据和全国居民收入涨幅来看,2010年大概是9.99%),这简直就是涨价目标,为房价的继续上涨留足了空间。”

  “在截至期限的前一天,市里又召开了一次会议,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都来了。但实际上,我们直到最后都很为难,因为在一堆指标中论证房价涨幅,实在是太难了。”某市房管局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该人士透露,在3月30日之前,该市长也曾反反复复召集房管局等主管部门开会,但并没有一套科学的程序性的决策依据,就是在研究“国八条”,再等着兄弟城市怎么出台政策。

  “北京的控制目标很明确,但也没有提出居民收入支付能力具体的数据指标,所以我们在最后时刻发布的控制目标也没有提居民收入支付能力这个指标。”上述人士说。

  然而,北京房地产律师秦兵坚持认为:“虽然房价调控目标要取得全社会一致地认同和支持很难,但是,若不直接说降价,至少也要调查并考虑当地的居民收入支付能力,这是缩短老百姓感受差距的一个很好的方法。”

  居民支付能力指标需尽快制定

  房价控制目标为何唯独不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挂钩是一些地方政府玩文字游戏进而“选择性遗漏”,还是“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无足轻重而“选择性失明”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个指标至今为止并无官方统计数字,让地方政府用这个指标给当地群众承诺,在目前情况下确实不合适。”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也认为,GDP和收入增长是现成的量化指标,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不好衡量,需要动用许多资源进而建立一个衡量标准体系。

  然而,就在2009年,重庆市还曾实实在在地提出“一个正常就业的普通家庭,6.5年的家庭收入可买得起一套中低档商品房”的调控目标。那么,这一百姓可期待的具体目标,为何在2011年却难以走上前台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居民收入支付能力的模糊、关键指标的缺失,恰恰再次凸显出房价调控的复杂性,反映出地方政府在执行国家政策时也比较为难。一方面,房价上涨过快必须得调;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拉动土地财政的现象,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所以必须为房地产的发展预留出空间。”

  在《法治周末》记者采访过程中,受访人士均不愿或无从对“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出定义或给出衡量标准。

  长期观察房市的秦兵直言:“房价目前的泡沫很大,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已多年无人关注。时过境迁,让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去衡量炙热的房价,显然难以平稳接轨,这需要政府权威统计部门的助力。”

  目前,地方政府如何“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仍是一个未知数。然而,拿出真正经得起评判的房价控制目标,却是他们必须要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来源:[法治周末]责任编辑:[吕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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