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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率先反对将已公布房价目标酌情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31日 01:39  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各地房价调控目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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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北京房价调控目标独提降价,住建部也发出通知让各地依据民意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这是否意味着新一轮的政策调整即将来临?

  “出台这个调控目标之前,我们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见。”昨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大旺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大旺说,既然房价控制目标已经出来,就是对社会的承诺,以后将按照这个既定的控制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目标。

  昨天,深圳、上海等已经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对于住建部的要求暂时没有进一步的表态。

  “把问题本身做成答案”

  广州市29日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由于今年广州GDP和人均收入的增幅预期为11%,以此计算,2011年广州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11%。

  昨日,新浪网进行了一项“广州房价调控目标11%您觉得合理吗”的投票。其中,对于广州房价调控目标跟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是否合理,有76.6%的人觉得不合理,有23.4%的人认为合理。而对于房价控制目标是否应该算进限价房与经适房均价,有80%的人认为不应该,有11.4%的人认为应该。有意思的是,有72.1%的人认为政府不能够通过房价控制目标有力控制房价。

  事实上,这些针对广州房价调控目标设置的问题,可以适用于很多城市。已经出台的几十个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绝大部分都是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且保障房也都计算在新建住房内,这也被很多网民质疑为不合理,并对调控效果产生疑虑。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微博 专栏)昨日在其微博中写道,“已经公布调控目标的绝大多数城市,把问题本身做成了答案,等于没有回答。”

  或许也正基于此,住建部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控制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争议控制尺度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撰文称,许多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直接和“GDP增速”挂钩,完全曲解了新“国八条”的政策内涵。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马光远认为,新“国八条”提出的三大指标要综合考虑,绝不是让各地把房价与GDP增速挂钩,也不是直接和居民收入增速挂钩。

  房价收入比或是合适尺度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中心执行主任陈杰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设定房价控制目标的思路并不正确,政府还是应该对基本面进行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价格。陈杰昨天在自己的微博上也表示,房价调控政府要有目标,保持高压姿态就可以了,但不应数字化宣告,定个预期目标,反而让投机者有恃无恐。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则对记者表示,房价控制目标还是应该要有。她也表示,虽然房价控制目标与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钩是荒谬的,但至少在前几年,房价涨幅实际上都是高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的。

  姚玲珍也认为,能够衡量房价的应该是居民支付能力和房价收入比,但是“房价怎么测算,收入怎么测算,很难量化”。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则认为,重庆市在全国首次提出让本地居民家庭用6~7年的收入,就能买套住宅,其实质就是确立将房价收入比作为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参照系。随着我国住房信息统计制度的趋于完善,建议全国和各地都应考虑将房价收入比列为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标尺。

  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则认为,目前的房价控制目标问题不大,关键是要解读清楚,而“酌情调整”或许是要地方政府解释得更清楚一些。“比如刚需、改善型需求的住房,价格还是有回落的可能性的,但是一些高端的稀缺性的住房,价格还是会上涨的,而这部分的上涨,会使得住房均价上涨,这部分地方政府要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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