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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应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30日 14:58  一财网

  随着房价调控目标公布“最后期限”的临近,各地陆续出台控制目标,除了北京“独唱”房价稳中有降外,已出台的城市调控目标所限定的均为房价上涨幅度。分析人士表示,受此影响,前期调控形成的普遍下跌的市场预期或将发生逆转;并强调政府在出台控制房价目标这种短期调控措施外,更应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

  1月2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在已出台的城市中,广州市调控目标为“房价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此前,广州市政府将2011年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定为11%,这也意味着,广州的房价调控目标是“涨幅低于11%”。

  而上海市所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为: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上海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北京市政府则明确提出今年北京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对第一财经表示,地方政府公布的住房控制目标其实是涨价,不是控制价格。新华社则在评论文章中发出“控制目标为何变成上涨目标”的疑问。

  住建部29日晚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易居中国分析师付琦在采访中表示,在当下的时间节点出台这样的房价控制目标可能将扭转前期调控形成的普遍下跌的市场预期,使市场产生逆向变化。

  他分析称,此前社会预期形成的是房价将出现普遍下跌,而各地政府公布的目标实质还是在“涨”,这无疑会打击市场刚刚树立的信心,使得持币观望人士快速入市,或将推动房价出现新一波上涨。

  “现在如果每一个城市都将该目标制定在10%左右,必然会形成一个房价要上涨的心理预期,打破本来已经出现的房价步入稳定或下跌的态势。”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摩根大通在29日发布的报告中表示,上周中国部分城市一手房销售复苏迹象开始显现。北京、上海、成都和杭州周成交量涨幅则在18%-65%之间。

  调控应注重长效机制

  本轮房地产调控综合运用了多种行政和经济手段,信贷、税收、行政、土地、保障房、舆论引导、地方政府等全部涉及。分析师强调,调控应当更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

  付琦表示,类似限购令、房产税、房价控制目标等调控措施都属于短期手段,不能从根源解决国内楼市的顽疾——供少求多造成的房价涨幅过快。他指出,房产调控政策更应注重长期调控,建立长效机制。

  而在长效机制中较为有效的措施是增加供应,如保障房的批量上市等,而目前的限购令等措施就是在为保障房的批量上市争取时间。尹伯成则表示,要真正把房价控制住,就一定要把“限购令”坚持下去。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中心执行主任陈杰泽在其个人微博上称,房价根本是供需互动的结果。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增加供给总量,改善供给结构,规范市场(租售市场)秩序。如果这些都做到位了,房价还是要涨,那是市场结果,政府官员并不能因此判定涨幅就不合理。

  除此以外,土地财政等被认为是影响调控效果的重要因素。对此,陈杰表示,土地财政也是城市发展的融资手段,用得好的话并不是什么坏事情,“只要我们可以监督好资金的使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可以,否则地方上总会钱不够用。”

  尹伯成则指出,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部分要归中央,但地方事务要地方财政支持大部分,就造成了小部分的财政收入做大部分的事,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必须进行适度的调整,使得地方事权和财权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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