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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要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听取社会的意见,制订或调整2011年的房价格控制目标。
据新华社报道,住建部表示,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住建部称,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截至目前,共有43个城市提出了房价调控目标,其中多与当地GD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3月29日晚间,北京市政府公布2011年房价调控目标,首先提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
新华网24日在报道中称,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大都只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并没有考虑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财新记者 安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