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28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十二五”期间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明确,2015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别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18%以上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72%左右;
工信部同时明确,2011年这四项指标同比要分别降低4%、4%以上和7%左右以及提高2.2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6%,年均下降5.8%,实现节能量7.5亿吨标准煤,以年均6.98%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1.57%的工业增长。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今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表示,工信部正在组织编制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初步确定“十二五”时期拟采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工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