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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公示房价调控目标 多参照GDP增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4日 14:58  21世纪经济报道

姚冬娜

  截至昨日(3月23日),全国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仍然仅有6个,离“新国八条”规定的最后期限只剩下9天。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为银川、太原、贵阳、昆明、佛山、岳阳等6个,均为二、三线城市。

  在已出房价控制目标的上述六城市中,仅有三个城市确定了具体的增幅数字。除银川、岳阳明确提出房价增幅低于10%之外,贵阳则称"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统计,这一平均值为13.67%。

  其余各地均执行动态的控制指标。例如,昆明为“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太原为“超过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的控制目标”,佛山则为“不高于本年度GDP(国内生产总值)增幅”。

  而根据公开资料,银川、太原、佛山、贵阳和昆明今年的GDP预期增速分别为12%以上、13%、12%、17%和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幅分别为10%以上、10%、10%、15%和10%以上。

  根据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规定,各地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而在具体的执行中,到目前为止一半以上的城市则取了各项参照体系中最宽松的一项,即“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依照“十一五”期间的数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而前两者均高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上述城市在制定房价调控目标的时候,均忽略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项。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取上限的模式可能为其他城市所效仿,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将因此限定在10%-15%的区间内。

  杨红旭认为,经济发展目标(通常量化为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较为明确,相比之下,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易量化,但它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因素。分析指出,各地已公布的今年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目前仅是一项“目标”,仍有可能上升,若只参照这两项指标,容易使控房价的目标“缩水”。

  为此,杨红旭则提出“房价收入比”概念,他认为,房价收入比是反映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标。

  易居中国近日发布了一项《2010年度全国房价收入比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房价收入比为7.76,略低于2009年的8.03。但同时,去年在一系列调控政策下,广大三、四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普遍下降,多数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仍在上升。

  房价收入比排名前五位的是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厦门,分别是17.44、15.62、15.45、14.65、12.75,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国际警戒线(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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