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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规定一房一价 政策效力待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 16:49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雅楠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强调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此,资深财经评论人郑荣华认为,发改委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的意义是向市场发布一个信号,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与监管依然没有放松,让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信心是坚定的。

  具体的效用方面,郑荣华认为,明码标价会对带有投机理念的某些开发企业产生影响,第一是堵住了试图通过“搭桥”来筹集资金的开发企业,在没有政策限制之前,很多开发商可以通过排号、发放VIP卡等模式收回预期的部分资金来补充建设的成本,而政策限制后基本没有这种可能了。

  第二是卡住了开发商背后操作楼盘价格的黑手,以往开发商经常通过“间歇式”开盘来推高销售价格,比如总共200套房源却推出30套来试探价格,如果销售看好就再加价推出60套,逐步套高价格。

  第三使噪声交易集团无机可投。按理说价格上升,需求会下降,然而,以往的房地产市场却出现了价格上升需求更上升这样有悖于经济学规律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地产企业利用消费者对价格的模糊概念制造预期的旺销现象,导致消费者盲目跟从。如果价格透明化那么消费者就会回到理性的消费行为上。

  实际上,“一房一价”并不是新生事物,2010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曾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北京也从2010年5月开始,陆续对每套住宅的价格进行公示,每套房不仅有按照建筑面积的价格,还有按照套内面积的标价。

  从目前来看,以往实行的“一房一价”政策影响并不明显。郑荣华表示,“一房一价”政策执行起来面临很多难题:一是政策规则模糊,没有具体的落实细节与处罚办法及责任主体;二是监管不利、责任不明确,对相关条款的处罚与监督涉及多家单位,比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等,究竟以哪个部门为主体监督与处罚并不明确,更没有成立稽查小组,政策执行谈何容易;三是房地产企业与炒房者之间的默契成为政策执行的壁垒,即便是明码标价,但有些开发商私下早与炒房机构或中介达成价格协议,所以标价与实际价格不一致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另外开发商也可以通过“放风”来测试价格的承受力,故意利用非正式渠道喊出不同版本的价格来做市场“测试”,看看哪个价格的市场接受度比较高,所以定价并不明码了。

  发改委此次发布的通知是否能在房地产市场中起到真正的效果还要看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郑荣华认为,房地产价格监管要落到实处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尽快完善详细的执行法规,并给予推广公示;二是房管、工商、物价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机构对房地产企业实行跟踪监管,并接受舆论的监督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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