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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三板扩容试点“两步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 10:17  财新网

  首先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再将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财新网】(记者 范军利)3月21日,针对市场关心的场外市场建设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发布媒体通稿表示,目前,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分两步骤积极稳妥推进。首先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待机制运行稳定后,再将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表示,“十二五”期间,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将分步推进:一是鉴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基础准备工作相对成熟,将首先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进一步探索场外交易系统运行规律和管理经验;二是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稳定运行后,将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年初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中,便将证券市场构建以三板为基础的统一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作为2011年的重中之重推出。当时市场开始传言,新三板试点有望在2011年初向全国50多家高新技术园区扩容。部分开发区已向证监会及相关部门提交了进入“新三板”扩容试点的申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监管层曾频频就新三板问题表态。3月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专栏)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表示,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制度已经到位,将择机推出,退出机制改革也将逐步推出。之后,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及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欧阳泽华更是对三板的退市问题发表相关言论。

  市场人士表示,新三板年内扩容至全国再无疑问,制度性突破更早有望于上半年成行。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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