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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有望常态化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 08:56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雅楠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落实“新国八条”又有实际动作,广州市在昨日拍卖的一幅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中要求,住宅用地竞得人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按相关规定将这批住房无条件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广州在宅地出让的过程中,配建保障房的要求有望常态化。

  昨日拍卖的地块为荔湾区高尔夫球场AF030448地块,属于二类居住用地,挂牌起始价为7.835亿元,折合起拍楼面地价约4378元/平方米,该地块除了要求中小套型比例不低于70%,还要求竞得人配建3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剔除配建的保障房面积,地块起拍楼面地价已经达到5260.6元/平方米。

  去年,同一地段的另外两地块分别以楼面地价7400元/平方米和7296元/平方米出让,溢价率均在100%以上。

  广州这一举措早有先兆。在广州的“新国八条”落地细则中就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目前的10%提高到13%。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激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部分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旧”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这是我们的一次探索,3万平方米保障房的建筑面积是包含在1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之内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住宅用地的出让中要求配建其他性质的住房,在广州并不是首次,早在2006年和2007年,广州就几次在宅地出让项目中要求开发商配建回迁安置房或者由政府回购性质的住房,在金融危机发生后,这个做法就搁浅了。“那时配建的单位已经有保障房的性质,但是直接明确要求配建保障房,这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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