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华南大街一小区墙上贴着物业公司关于缴水费的要求:凡不按规定在2011年3月15日前缴纳水费的,公司不能保证您的用水。已退休、离职人员不知该缴水费数额的,先预缴5年水费,即缴到2016年12月31日。
实事求是地说,预收费这种商业模式,现实中已经并不少见,无论是手机充值,还是各种年卡收费,“先交钱,后服务”其实都已相当普遍。不过,究竟该“先上车”还是“先买票”,其实并不能一厢情愿,要看买卖交易双方谈判博弈的结果。“先预缴5年水费,否则不能保证用水”,如此规定,恐怕有些霸道。
应该说,“先买票,后上车”也未尝不可,只要买卖双方都认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预缴费”就可以毫无节制,甚至想预收多少年就预收多少年。不仅如此,从资金的时间成本来看,预缴费模式既然是服务提供者先获得了资金,客户预缴费的时间段越长,应该优惠越多才是。从这个角度来看,真要让预收水费对人们有吸引力,恐怕也该有个可观的折扣才是。
然而,一收便是5年,而且还以不保证用水相要挟,由于水是生活必需品,受到断水要挟的居民,即便是心有不满,恐怕也只有乖乖就范。不难看出,人家之所以敢于“让水费再飞一会儿”,敢于导演出现实版“鹅城税”,的确有人家的底气。
关系基本民生的水,居然可以想预收就预收,而且还预收得如此超前,完全是掌握基本民生资源的权力在堂而皇之地导演“鹅城”闹剧。从这个角度来看,唯有基本民生资源不被权力绑架,真正回归公共品本位,预收5年水费的“鹅城”闹剧才会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