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文化部发布新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公司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而2003年5月10日发布、2004年7月1日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记者了解到,新版《规定》中补充了对网游行业管理的新规定,包括要求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公司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注册资金、股权结构以及许可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到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等内容。
有业界人士表示,因为山寨产品泛滥,所以想用千万元注册资金将山寨产品清除出局。
(国际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