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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葡萄牙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 01:50  一财网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3月22日宣布与葡萄牙就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签订协定。

  这也是香港签订的第19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此前香港已先后与比利时、泰国、中国内地、卢森堡、越南、文莱、荷兰、印尼、匈牙利、科威特、奥地利、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法国、日本、新西兰和瑞士等贸易伙伴签订全面性协定。

  协定之下,香港居民若在葡萄牙收取股息收入,而该等股息收入并非源于在当地所设的常设机构,这些公司及个人向葡萄牙缴交的预扣税将分别由目前的20%和21.5%下降至10%。

  若受益人为公司(合伙除外)而直接持有支付股息公司最少10%的资本,股息预扣税税率更会降至5%。

  此外,葡萄牙向香港居民征收的公司及个人利息预扣税税率将会下调至以10%为上限,而此前的税率分别为20%和21.5%;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亦会由公司15%及个人21.5%下调至以5%为上限。

  在该协定下,香港的航空公司经营往来葡萄牙的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较低的香港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而无须在葡萄牙缴税。葡萄牙亦将豁免香港居民从葡萄牙国际航运收入赚取的利润时需缴交的税项。

  特区政府表示,香港与葡萄牙的全面性协定将待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开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根据《税务条例》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该项命令须经立法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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