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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文化产业四大领域谋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2日 00:01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记者金炜乌鲁木齐报道】

  近日,记者从新疆文化产业发展座谈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新疆文化产业发展将突破演艺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艺术品和工艺美术、文化产品数字化开发与服务四个领域。

  据悉,截至2009年底,按照《新疆文化文物产业统计资料》数据,新疆文化产业总产出为19.01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3.69亿元,与内地省区相比,新疆文化产业总量规模偏小,差距很大。

  新疆是个文化资源大区,但文化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和效益都有待提高。在认真分析文化产业资源特点和发展情况后,新疆文化厅初步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四个突破领域。

  “十二五”新疆将繁荣舞台艺术创作,提高演艺产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强演出院线建设,推进演艺与旅游、传媒、科技的结合,打造富有特色的演艺项目,推动新疆歌舞走向全国。

  把历史文化名城、知名风景区、城市专业剧场作为主要阵地,在疆内形成以乌鲁木齐为核心,覆盖主要旅游景点的定点旅游演出剧目;成立新疆演出院线联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天山票务通”票务营销网络,在全疆范围内配置演出资源,实现标准化管理和集约化规模化运营,提高剧场利用率,活跃文化市场,打造演出院线品牌;打造新疆歌舞娱乐门户网站,通过现代传媒,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充分利用新疆歌舞品牌,逐步实现新疆乃至全国和亚洲地区歌舞艺术的集中展示及其衍生产品的网络营销;依托文化系统现有资源,发挥新疆歌舞资源优势,成立新疆歌舞股份有限公司,走市场化运作道路,积极运作演出院线联盟和歌舞网站,打造新疆文化品牌,并推动其在创业板上市。

  通过开展生产性保护,促进传统工艺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对适合采用生产性保护、开发措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采取适当集中、前店后厂方式,建立50个规模不等的生产营销基地。对于市场前景较好,有开发潜力的项目,可以参考国家“星火计划”

  项目资金支持的模式,由财政资金引导支持。

  在喀什、阿勒泰等重点旅游城市建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为基础的,集餐饮、旅游观光、购物、展示为一体的文化巴扎。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营销队伍,打造覆盖全疆、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推动新疆文化产品走向市场。

  以新疆玉石文化和民族手工艺品为基础,引导社会对于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的关注,加强规划和指导,鼓励工艺美术技术创新,鼓励手工艺从业者通过手工技艺增收致富。加大评奖,推介、市场规范的力度,借鉴国内成功模式,建立新疆工艺品集散营销中心,像推介新疆旅游资源一样推介新疆工艺美术作品。

  充分挖掘新疆文化资源传奇性、濒危性、独特性、全球性等特质,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文化数字内容产业,鼓励扶持对舞台剧目、文物景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大力采用数字技术传播文化产品,丰富文化表现形式和传播渠道。(2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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