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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延风:强化税收等收入再分配制度会更有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9日 13:44  中国经济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葛延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葛延风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 (记者 胡可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葛延风在今天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1年会上表示,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已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复杂影响,完善收入再分配制度对中国来说更有价值。

  葛延风为他的这一结论给出了三点理由。一是收入再分配需要强有力的政府动员能力,这方面中国有独特的优势;二是收入再分配政策方面,有相对更加成熟的国际经验;三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财政能力大幅度增长,为完善收入再分配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他分析说,“从中国收入再分配这些年发展的情况来看,应该说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已经基本实现对所有人覆盖;其他具有再分配功能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也全面推进,中国义务教育已经走向前面免费,对其他教育的公共投入水平也在大幅度增长。”

  但葛延风也强调,在收入再分配领域,中国还有很多不足。一是对高收入调节力度明显不足,比如到现在所得税仍然以工薪阶层为主,其他像各种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税种,学界呼吁了很多年,但一些政策还未出台。

  二是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总体上偏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共服务制度不统一,保障水平差距过大。公共投入更多的是让中高收入群体受益,相对的低收入群体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对此,葛延风建议,完善收入再分配,既要完善宏观体制改革,也要注重微观的制度建设。宏观方面,包括进一步调整完善税收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多的投向民生;完善财政的转移支付,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等。微观方面,首先要完善投入方式,保基本、保运行。过去地方政府往往投入基建较多,结果导致公共投入反而会增加老百姓负担。其次要完善定价机制,让公共投入真正转化为公众福利,确保中低收入群体受益。

  葛延风认为,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应该降低个人自付比例。要完善对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避免利益目标冲突,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对政府主导的收入再分配形成补充。“当然这里面关键还是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形成税收减免优惠等支持性政策;另一方面在资产处置、剩余分配方面,形成有效的约束性政策。”

  (责任编辑:曹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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