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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门槛瑕疵和有限产权的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7日 10:49  中国经济时报

  上海的经适房将采用共有产权,或称有限产权的制度。这个制度核心就是不让经适房的购买者有全部产权,而是按照某种有数学公式的规定购买经适房的部分产权。

  ■专栏陈宁远

  3月2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对《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的有关变化进行了相应解释。

  首先宣布,上海将再次放宽经济适用房(下称经适房)的准入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这比较好理解,因为经适房的准入标准,都因地制宜有着户籍的约束,除了在财务上做文章比较容易消除争论,其他的改革还真是不容易。

  要上海财政出钱盖的经适房,能给河南来的、在上海打工十年以上的民工购买,尚未有切实的解决办法。这些民工即使在上海常住了十年之久,也无法申请到七年以上的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人户口年限——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的年限定为七年以上;家庭全体成员在申请所在区(县)的户口年限定为五年以上。在这种户籍规定的严格性里,收入和财产尺度的放宽,也就是上海本地人的内部调整。

  上海相关当局认为,“经有关部门分析,上海市住房困难的大龄结婚家庭、青年职工等群体,在逐步放宽准入标准后将成为主要受益对象。”不过这个受益群体的分析可能是一厢情愿的,因为这个门槛的规定,是相当有瑕疵的。

  在上海,一些富裕的家庭(有别墅、乃至有多套住房)比比皆是。某个出身这类家庭,名下无任何财产,有上海户籍的28岁市民声称要结婚独立,但几乎不工作,因而貌似无收入,他可以住在父母的别墅里,却去申请经适房。这批还是不批呢?不批,人家合乎你的规定;批,他买了经适房却不一定住,就当玩上一票,买了一个上市公司部分限售股,等着五年以后上市流通。

  当然,这种现象可能是极少数,大部分有钱富二代没有这么坏,就想着钻漏洞。但这样的瑕疵毕竟存在,这对作为地方法规的《试行办法》总是个挑战。在这样的挑战之下,如何解释从2900元放宽到3300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合理性,不那么容易。

  不过这次上海市新闻发布会重点解释并不是这部分瑕疵,而是即将推出的所谓全国第一的亮点。即上海的经适房将采用共有产权,或称有限产权的制度。这个制度核心就是不让经适房的购买者有全部产权,而是按照某种有数学公式的规定购买经适房的部分产权。

  上海将购买经适房产权的分配暂时分成三类——即产权份额可分为购房人产权份额占70%、65%和60%。这是按照《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计算公式执行的:购房人产权份额=销售基准价格÷?周边房价×90%?。

  我们来算算这种计量经济学角度下的经适房的房价。先将公式写成:产权份额0.70(70%)=X/周边房价×0.90,因为在整个过程中只有经适房的销售基准价格不清楚,其他的数据都是真实可见的。

  按照《试行办法》经适房采取就近原则。我们假设上海内环地区某个经适房有了0.7的产权供给,其周边房价基本不会低于30000元/平方米,在这个条件下X=18900元/平方米(差不多是上海商品房的2010年销售均价)。不知哪家月收3300元的上海人可以买得起这么贵的房子。按照《试行办法》申购最低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三口之家也要86万元之巨,这要不吃不喝22年才能攒够。

  若让喜欢出数学题的小学老师,还可能算出从最高到最低的系列值。比如按照0.6打折,经适房的销售基准价可能比上海商品房的销售均价还要高,当然这种经适房是地段上佳的好地方,周边的房价会更高——但这不合理吗?谁说那就没有低收入的人需要申请经适房呢?你非要说从价格上讲这就违背经适房的初衷,福利不起来而有很大漏洞。其实《试行办法》的制定者也是心知肚明的。

  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认为经适房为有限产权,“可以有效压缩通过经适房投资获利的空间,防止社会公共资源流失,也尽可能减少了寻租的可能。”因此可见经适房里有利润空间,是他们开始制定政策时就知道的。不过他们是政府,最多只占30%的产权。但他们没有说,五年后当他们和经适房的购买者一起转让时,若是这30%也有大增值,利润是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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