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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境退税款由两级财政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7日 01:07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丁开艳)昨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如果境外旅客在海南购物,其离境时所退税款由中央财政和海南财政共同负担。

  除明确如何分担离境退税税款,《通知》同时表示,海南财政将负责承担退税代理机构的手续费。与此同时,对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效果,海南省财政厅还需跟踪了解,将政策存在的问题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财政部就已发布的《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在海南试点离境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1%,起退点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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