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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念网购的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7日 01:06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张燕清

   网购的兴起带火了中国的电子商务,为人们带来全新的消费方式,但网购也成了消费投诉的重灾区。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物流纠纷、售后服务问题、退货退款难题……类似的投诉近年来频频出现在投诉平台上。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站的诚信价值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到了一个瓶颈时期。如果将频现消费投诉的网购市场喻为劣行难除的孙猴子,那么网购诚信将像紧箍咒一样会是最好的保障。

   在网购兴起发展的过程中,诚信体系的建设一直都是并驾齐驱的。特别是提供网购平台的电子商务网站,都会有一套类似“假一赔五”、“先行赔付”之类的售后保障规定,此外还会开设用户“好中差”的评价通道。

   然而事实上,由赔付和评价构筑的诚信架构已不能保障网购的信誉和消费者的权益,原有的诚信评价系统已出现问题,如今网络上刷信用、网购评价“水军”等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如对商品不满意要退货或申请赔付,那是难上加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网购投诉量日渐暴涨,网购的诚信价值体系走到了一个瓶颈时期。

   如何突破网购诚信价值体系的瓶颈?综观网购诚信的瓶颈问题和消费者网购难题,建立网购诚信体系、规范团购市场的发展并非单一方面能够解决。从网购买卖行为看,诚信涉及卖家、网购平台、消费者,其中不仅网购平台要有诚信,卖家更需要有诚信,而商家也需要消费者的诚信。从网购的组织管理行为看,诚信涉及卖家监管、网购平台监管、消费者维权保障等。因此,需要将网购纳入统一的管理范畴,形成网购紧箍咒,对网购进行规范。

   首先,将网店纳入工商、税务的管理规范中。目前,网店与实体店在行政管理上有区别,为了鼓励电子商务零售市场的发展,网店无须工商登记注册,但这给网店欺诈提供便捷通道。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已成一定规模和火候,工商税务等对其行政管理也势在必行。

   其次,建立消费者网购维权平台。一是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协会建立网购维权平台;二是电子商务网站的消费者维权平台。目前已有网站上线了消费者维权平台,实行在售前环节引入第三方质检等产品监控,售后24小时发货、先行赔付等措施。

   再次,完善法律法规对从事、涉及电子商务的商家的管理。不久前,商务部就《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征意见,其中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合同等方式要求网店经营者遵守相关规范,并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可以说,这是电子商务领域法律完善的一个起步。除此之外,对商家网络销售的违法行为、惩罚措施、消费者维权措施等都应该有更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网购改变了消费生活,惟有社会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到位,消费者才更有理由相信,网购有诚信,网购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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