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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 叫停34项银行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6日 22:34  经济视点报

  

  □经济视点报记者 吴春波

  

   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内银行业机构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收费。

  《通知》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了免收规定的费用外,还应该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按照《通知》规定,“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等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其他机构收费,应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对此,河南省金融学会秘书长张树忠告诉经济视点报记者:“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单方面收费,不符合市场交易公平的机制。因此,《通知》对于规范收费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但是由于下一步银行的市场化还要进一步深化,所以收费的项目还会有所增加,不过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应该会受到规范和制约。”

  

  银行服务收费由来已久

  记者调查发现,最早的银行业务收费出现在2003年。该年4月份,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取消ATM取款的“免费午餐”。同年6月,作为商业银行收费依据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停办法》)公布,并于该年10月1日正式执行。

  该办法第七条指出,“实行政府指导的商业银行服务范围为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比如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等,与银监会、发改委根据对个人、企事业单位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商业银行服务项目。”该条最后还规定:“除前款规定外,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的规定,为商业银行的收费开了绿灯。

  2004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对其发行的金穗卡收取年费,其他银行继续跟进,随后跨行取款费、跨行查询费用等大家所熟知的费用纷纷登上各大银行收费项目表。虽然跨行查询费仅仅收了一年,就在2007年4月份被中国银行业协会取消,但是跨行取款费用、异地存款费及跨行ATM机取款的双重收费也一直收取。这些收费项目引起了大量纠纷,但依然没有获得《通知》的关注。

  另外,2003年《暂行办法》公布时,明确的银行收费项目仅有300多种,而2010年公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已列明的收费服务项目就达到了3000多种。张树忠告诉经济视点报记者,随着银行业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收费项目的增多已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因为中间业务的增加,收费项目必然增加,但是增加到3000多项,着实让人感到吃惊。

  

  收费项目增加是趋势

  目前,虽然银行的收费服务项目已经很多,但是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与低端存贷款产品相比,盈利能力强的中间业务将逐步增多,银行收费服务项目数量也会随之增长,这导致了在未来一段时间,商业银行的收费服务项目非但不会减少,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山东肯雅龙资金集团董事长胡汉民告诉经济视点报记者,在目前的银行盈利结构中,存贷款利差带来的收益,依然是各大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但是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打开,这种过于单一的盈利模式将受到挑战。

  他认为,在目前的银行和客户组成的市场供求机制下,很难想象仅仅依靠存贷款业务就能获得很好的盈利,商业银行的市场化必然面临一个中间业务逐步增加,并在盈利上取代存贷款盈利的过程。

  而张树忠则认为,虽然利率市场化会带来银行中间业务的增加,但是更加规范的审批和收费机制,会对不合理收费项目审批和计算标准形成制约。

  同时,他还告诉记者,在利率逐步市场化的过程中,银行之间的竞争态势也将进一步明显,一旦某个银行的某项业务收费不合理,问题就不仅这项业务能否继续做下去那么简单了,银行本身的竞争力也会受损。

  (本报记者程豪良对本文亦有贡献)

  记者观察

  银行“乱收费”源于监管缺失

  □吴春波

  3月14日,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年7月份起,各银行要免除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取消的11个系列、34个服务项目的收费。

  《通知》同时要求,各银行要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即在没有通知客户并征得客户同意,或者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得随意单方面增加客户服务项目和收费。

  一下取消34项服务项目收费,消费者猛一看,觉得三部委很给力,但在知道到底是哪34项时,失望感随之而来,因为很多在列的项目,各银行早已不收费。而去年备受关注的跨行取款费用翻倍和ATM跨行取款重复收费在本次《通知》中却没有涉及。

  对此,网名为“每经孙铭”的网友认为,银监会取消的收费项目,占银行服务费的比重很小,而引起社会广为关注的费用还在照收不误,三部委在3·15以前发布这则《通知》,貌似在取消收费,实际却是强化了银行对于小额账户霸王条款的合法性。

  失望的感觉也源于另一个背景,银行的乱收费一直被各界人士和学者、专家所诟病,而且在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之后,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副市长吴刚也拿出了《关于清查和禁止银行乱收费行为的提案》,认为银行经常采用霸王条款,强制性收取服务费,有的甚至未广泛告知,直到用户被收费的时候才知道。

  一系列的事件似乎都有一个共同指向,国家有可能会在近期出面,对商业银行“乱收费”进行整顿,虽然不会全部取消,但是应该会拿出一个更规范的管理方案。

  另外,面对商业银行经营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服务收费不仅不会全部取消,而且随着中间业务的增加,服务收费项目还会进一步增加,这时有效的费用制度监管是必须的。否则,不仅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无法保护,就连商业银行本身的运营也会出现危机。

  但是说到底,这些收费项目的设立还是通过了监管部门批准的,中信银行郑州分行总经理张晓红对此表示,“目前银行的各收费项目,从设立到开始收费都需要经银监部门批准,这个一般由总行申请,分行负责执行。”而河南金融学会秘书长张树忠也表示,目前的收费监管依然由中国银监会及各地分支机构例行监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河南银监局内部人士明确表示,这些收费性服务项目的监管的确归属银监局,虽然银监局每年也不定期地对其进行检查,但是检查的主要目的不是看银行收费是否合理,而是看其业务对于银行的资产和经营是否存在风险。

  上述人士还说,对于目前各商业银行设立收费项目的依据,也主要是由商业银行自己确定。

  也就是说,所谓的银监部门的监管,并不涉及收费机制和收费标准的监管,也不涉及商业银行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合理性的监管。

  话说到这里,“三年前在银行存的500元会在三年后神奇地变成382.98元”,也就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因为监管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当前的消费现状,而在拥有强大国家背景的商业银行面前,个人消费者所具有的谈判力极其有限,根本无法与商业银行的霸权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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