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两天推迟宣判日期后,3月8日,孟加拉高等法院终于作出裁定:尤努斯担任格莱珉银行(GrameenBank)总经理一职不合法,驳回尤努斯之前的上诉请求。这意味着此前孟加拉中央银行解聘尤努斯的行为获得了孟加拉高等法院的认可。
尤努斯的“下课”之争始于3月初。3月2日,孟加拉中央银行发文解聘尤努斯在格莱珉银行的总经理职位,称其已经超过了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
但格莱珉银行认为尤努斯是由银行董事会任命,是否下课也应由董事会决定,并指出尤努斯在11年前就已超过60岁,但当时孟加拉中央银行并未提出反对意见。
在8日法院正式宣布结果后,尤努斯的一位代理律师侯赛因(SaraHossain)称,“我们料到了,法院只是支持了孟加拉中央银行的不合法决定。”律师沙旺(TanimHussainShawon)称,将与尤努斯商量是否上诉至最高法院。
2006年,“为表彰他们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尤努斯与其创办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