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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跨区域发展竞合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0日 01:16  经济参考报

  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促进地区之间良性竞争的重要手段。当前,区域一体化发展已成趋势,竞争与合作成为共识。但囿于体制,跨行政区域发展仍然较难,实质性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仍困难重重。特别是在产业转移、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没有合理完善的区域竞合体制,协调与合作成本将异常高昂,是无法彻底实现区域间各方主体发展双赢甚至多赢的。根据当前区域一体化发展趋势,对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发展竞合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差异化定位区域发展子规划。现阶段区域一体化,并不是区域合并化,而是要按照既不争位置、也不沦为配角的“区域互补”思路,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相关省经济产业带规划要及时上升到国家层面。

  二要建立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区域之间项目建设,牵涉到规划、土地、融资、环境等诸多方面,必须从国家、省级层面出发,紧紧围绕宏观目标、政策导向,建立和不断完善重大项目的协商推进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区域合作,通过多地区互动、多部门协作的共同建设模式,推进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

  三要探索建立跨区域重点领域互通的规范机制。在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要积极突破传统的行政区划,着力探索一体化发展模式。如路桥收费站(点)撤并、公交互连互通、有线电视相互落地、医保(社保)互认互用等,都需要建立跨区域经济与社保等互通的规范机制,以促进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四要不断建立完善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产业、人才、技术、资金、物流和产权等关键问题,成立更有效的区域联合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等联合办公机构,打破行政框架制约,协调相关主体进行沟通,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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