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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铭: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不会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8日 01:50  第一财经日报

  郭丽琴 李晓晔

  谈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回应个别外商企业担心

  “又到了一年一度和朋友们相聚的时候,我想今年有新的形势,大家又有问题要考我,我力争能够回答得准一点儿、好一点儿。”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昨天在出席“促进消费和对外经贸”记者会时用到了这样的开场白。

  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制度正是与会记者“考”部长的一个热点话题。

  陈德铭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一两天在网上已经公布商务部关于外资并购程序的具体规定。这个规定只是一个程序上的操作,但也是大家十分关注的。

  对于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有个别外商企业担心是不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政策会变。对此,陈德铭的回答是:不会变。

  “中国是为了进一步的开放,进一步的开放就要兼顾到国家经济的安全,兼顾到一些规则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所以我们实行世界各国通行的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在扩大引进外资和更多的企业参与中国的企业改革、改制的过程中保护国家的安全。”他说。

  昨日上午,《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在商务部网站上公布。

  相关暂行规定会听取评议

  今年初,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

  “因为从国务院决定到我们要公布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我们这次公布的只是一个暂行规定,我们在这个规定里,提出了用半年的时间作为暂行规定实施时间。在3月5日后的45天内,给公众进行评议,对这个暂行规定有什么意见,我们会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同时,我们在这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会密切跟踪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陈德铭说,“大概到8月末以后,我们会根据大家的评议、根据暂行规定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再作出正式的规定。”

  “从中国吸收外资的发展趋势看,并购将会成为今后的趋势,中国市场吸收外资并购会越来越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上月例行发布会上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暂行规定对于提起申请人如何确定、申请办法、提交文件,根据并购种类做了详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安全审查具体细则及具体涉及行业也正在密切制定中。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司长孔令龙3月1日下午透露,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细则预计将于3个月内出台。

  孔令龙是在第九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间隙接受本报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另据报道,他亦在会场上表示,新建立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将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双牵头”,不在商务部另设机构。与针对外商投资设立指导目录不同,孔令龙表示,外资安全审查将不设定目录,只按照相关领域进行审查。

  通知明确,相关举措是为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透明的政策不会限制外资

  中论律师事务所负责收购并购的程军律师曾对记者介绍,在多数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都有安全审查制度。这其中,就包括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其网站资料显示,CFIUS隶属美国财政部,包含有来自国防部、商务部等16个部门机构的代表,是美国政府内部的一个联席机构,专门负责审查外国投资对于美国公司及机构的国家安全影响。

  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龙永图近日对记者指出,外资企业不必过分担心,这样一个政策只要是透明的,就不会形成对外资投入的限制。

  “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在吸引外资的时候都会有自己的一套政策,而外资进入另外一个国家,都会考虑到当地法律法规,考虑到自己能不能在这个市场上盈利,所以我觉得是个很自然的事情。”他说。

  “有些担心我们可以理解。对于透明度,会逐步增加一些,整个在制定过程中,多让公众了解一些,我觉得越透明越好,都是为企业和老百姓服务的。”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近日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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