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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忠:加强监管外资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7日 00:04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王永忠

  

王永忠:加强监管外资企业
■规范引资秩序

  ■建立健全对外资企业在我国投资的环保监控体系

  ■建立降低跨国投资风险的监控、预警体系

  ■开发更多涉外投资保险工具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到我国投资兴建研发机构、生产工厂、商贸企业等独资、合资企业,同时,我国许多企业也纷纷到其他国家投资建厂。这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技术升级和引入战略资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招商引资秩序混乱。尽管我国按照世界贸易规则取消了对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对外企和本土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的国民待遇,但为了引入更多的资金,部分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给予了外资企业很多优惠待遇。二是部分外企利用自身管理、技术、市场、人才等诸多优势,逐步对涉及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进行渗透并形成了垄断,如汽车、粮油等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三是跨国公司为了规避本国严格的环保措施,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到我国,严重污染了我国的环境。四是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由于不熟悉所在国的政治、法律、社会等情况,常常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五是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多端,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常常因为汇率变化、保值工具的采取不当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管理,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规范引资秩序,建立以产业安全为基础的全国性外商投资监测系统。尽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健全反垄断法律体系,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防止外资通过并购等手段对我国产业造成冲击。

  二是建立健全对外资企业在我国投资的环保监控体系。可借鉴新加坡环保的五道防线和严格监控的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实际,具有我国特色的外资环保防控和监督体系,在招商引资初期就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和高起点,同时在外资企业运营之中,要加强环保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坚决避免我国成为“污染天堂”,确保我国的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三是建立降低跨国投资风险的监控、预警体系。一是通过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对跨国投资的各类风险进行宣讲报道,让到国外投资的企业了解当地的政治、法律、社会情况。二是驻外使领馆与到国外投资的企业之间要加强联系,引导企业加强与所在国各界利益的融合,降低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带来的或有风险。三是要加强包括恐怖袭击在内的风险评估机制建设,驻外使领馆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风险应急和危机管理机制,一旦发生危险事件,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是开发更多的涉外投资保险工具。除了建立以国家财政为理赔后盾的官方保险制度之外,还要鼓励各大保险公司提供各种跨国人身、财产、经营保险工具。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推出规避利率、汇率风险的金融外汇产品和工具,帮助企业降低风险。(7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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