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高房价倒逼财税体制重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4日 23:0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吴丽华 包涵 北京报道

  两会时节,房产税试点满月了,但是成绩单却令人大跌眼镜,套用今年的网络流行语,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房产税也是浮云。

  根据重庆市的消息,自房产税实施一个月以来,重庆只收取了17笔房产税,税款不足15万。相比动辄上百万甚至几百万一套的房子,一个月以来15万的税款只能算是寒酸。而另一个试点城市上海,情况同样不尽如人意。有报道显示,试点一个月来上海尚没有税款入库。

  房产税之外,去年两会以来连续三次的房地产调控风暴,每次都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但是严厉之后还有更严厉。

  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表示,我国楼市历次调控都没有摆脱“短期调控、快速反弹”的循环。因此,应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府参事、中国科学院院士褚君浩认为,楼市问题背后的根源主要是土地财政和中央、地方税收分成等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则告诉记者,由于房地产行业涉及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单一的政策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房地产调控需要统筹各方面因素,从全局的高度,在一个大架构下立体多维地解决。

  由于改革的顶层设计是从系统和全局的高度,改革本身涉及到财税制度涉及的深层次问题,刘桓表示,这一领域的改革路径可以契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

  总被打折的楼市调控

  房地产调控不断升级,彰显着决策层调控房价的决心,同时房地产调控的艰难程度也在一次次的政策升级中显现。

  1月26日,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8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新“国八条”是继去年4月“国十条”和“9·29”调控以来的第三轮楼市调控。

  在业界看来,新“国八条”中限购政策也更加明细。但是,随后各地出台限购令的速度相比新“国八条”的严厉程度就有所折扣。

  在2月16日北京出台楼市调控15条细则之前,全国只有上海、青岛等7个城市出台了贯彻新“国八条”的实施意见,推出各种版本的限购令或者升级版限购令。

  而这时离国土部督察要求的2月中旬结束只有4天了,当时本报记者采访获悉,一些地区出台限购令的时间已经确定延后,而中央对现在一些城市出台的限购细则不是很满意,有些城市的调控政策太过于温和了。

  对于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是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房地产相关的土地财政,不愿意看到因房地产价格下降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利益。

  “当前房价过高,地价太高是一个重要原因。”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董事长黄文仔,提出了地产调控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不仅仅是开发商,今年以来土地相关收入的不断膨胀,让更多的人把房价上涨的理由归结为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2010年,在两轮房市调控之下,全国土地出让金数额仍再创新高,同比增长70.4%,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达到76.6%。

  去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和委员认为高额土地出让金和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是高房价的推手。更有舆论称,“土地财政”是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土地财政”不除,房价下不来。

  分税制后遗症

  土地财政每每成为房地产调控绕不开的羁绊,甚至被看做高房价的“元凶”,社会舆论更是将高房价的矛头由前几年的指向开发商转而指向地方政府。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土地财政的真正根源还是因为制度缺失,土地财政不能全怪地方政府。

  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则告诉记者,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根源实际上归根于财税制度,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事实上是被“逼上梁山”。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由于省以下体制过渡不顺,引出的是财权的中心上移,事权的中心下移。财权和事权的不统一,为分税制埋下了与生俱来的缺陷,导致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但是各级财政的事权并没有随之变化,这样地方财政困难基本上成为必然。

  这一背景下,地方政府还要发展经济、为中央投资配套、提供公共服务,财政困难不言而喻。地方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主要归地方财政享有的房地产相关收入逐渐成为地方财政的大头,形成国内独特的土地财政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就表示,对政府是否能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还是有所保留。他认为,在土地财政与中国目前的地方和中央的税收分成有关系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很可能没有财力投资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而从土地财政的角度来说,本来可以拍成地王增加财政收入的土地,建设成保障房,地方政府也很可能没有积极性。

  财税改革顶层设计

  分税制遗留的地方财政收入和事权不匹配的问题,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的问题成为不可回避的改革课题。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1994年分税制时代的税收制度,很多领域不适合经济的发展,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包括增值税扩围、资源税改革、建立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体制、为地方培养稳定持续的税源,一系列的财税改革问题摆在眼前,并不断地写入财税改革的规划。

  但是,随着改革的推进,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摆在了相关部门的眼前。

  以刚刚出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为例,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认为,房产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但是,从已经出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来看,两地房产税收入并不乐观。

  一位财税部门官员就曾告诉记者,财税改革作出方案很容易,但是改革所带来的利益分配格局的改变和相关机构的变换则很难协调。他告诉记者,单独一个税种的改革有时势必造成某一方利益的受损,这就需要通盘考虑,使其在其他领域得到补偿。对此,刘桓表示,这方面的改革需要一个通盘的统筹考虑,单独推进往往很难。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蒋选教授指出,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框架的形成,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凸显。他以财税体制举例道,地方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使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并导致一系列扭曲政府职能的问题,例如个人所得税制度,尽管具有完备的税制,但却因税制设计和征管问题加重了中等收入阶层的负担,而违背了管理部门“调高、扩中、提低”的初衷,不利于橄榄型社会的形成。

  蒋选认为,对于这些矛盾,倘若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象改革,其效果必定不彰。有鉴于此,必然要考虑改革方式的调整。他指出,“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的提出,是改革攻坚阶段的必然。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