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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有关媒体关于“首批5家券商获准试点人民币PE基金”的报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澄清表示,该报道属不实报道。
这位负责人称,在证监会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并无针对券商试点“PE基金”的审核,甚至“PE基金”这种提法也并不准确。
对于报道所提“默许”券商试点该业务,“未下发明确批复或核准文件,仅以口头形式告知券商可进行人民币基金业务的募资和投资”等内容,该负责人也表示,证监会并未对报道所涉券商就开展该业务有过“默许”、“口头告知”等行为。(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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