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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价格戏法”将继续上演 无原价信息猫腻更难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2日 01:17  信息时报

  记者对此一一进行

  广州各大超市为了避嫌价格欺诈,纷纷取消黄色降价标签,改为白色“零售价”一价制实价标签。业内人士表示此做法“治标不治本”——

  本版文/图 信息时报记者 林建敏(除署名外)

  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促销消费仍是民生中最核心的问题。尤其是最近家乐福、沃尔玛等大型跨国连锁超市出现“价格欺诈门”事件被罚款950万元后,价格更是敏感的民生问题。在重罚下,广州的各大超市为了避嫌价格欺诈,纷纷进行标价签瘦身,取消黄色降价标签,改为白色“零售价”一价制实价标签,促销标签上有的原价、特价、促销价、促销原因、促销日期也统统消失了。

  业内人士指出,超市的标价签瘦身做法无疑是“治标不治本”。只改价签,不注重经营者自身的调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欺诈。那么,超市标价签“瘦身”后,消费陷阱是否依然存在,消费者如何识别和应对,记者对此一一进行了调查。

  市场 五项调查揭猫腻

  发改委重罚家乐福、沃尔玛的“价格欺诈”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业界影响很大,物价部门加强了对各超市的检查,而超市则加强内部监督,一些消费者不再轻易相信超市里诱人的“优惠价”,并且更加留意自己手中的收银小票。春节过后,由家乐福引起的标价签“瘦身”风正在全国各大城市的超市里刮起,以往大型超市每个货架区醒目的黄色降价标签已消失,取而代之的只有白色“零售价”一价制实价标签,甚至一些寄给会员的DM宣传册上也取消了“原价/促销价”的对比宣传。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家乐福、好又多、吉之岛、乐购、百佳等超市,取消黄色特价标签的一价制实价标是普遍的做法。记者在广州家乐福员村店内看到,偌大的超市内除了过道横梁上方挂着黄底红字的价格牌外,所有商品标价签一律变白,而以往促销标签上有的原价、特价、促销价、促销原因、促销日期统统消失了,只留下品名、计价单位、规格、等级、条码、零售价。促销人员表示,统一使用现在的白色价格标签,不再标注“原价”、“优惠价”,可以减少差错,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那超市的标价签瘦身就能彻底解决商品价格“低标高收”猫腻吗?超市是否真的狠心抛弃这个能吸引人气的黄色标签“法宝”呢?

  说法:无原价信息 猫腻更难查

  一些消费者表示,超市“换签”有些不习惯。“超市更换原先黄色的促销标价签后,想要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上找到优惠政策更大的商品不容易,除非对该商品的价格很熟悉。”住在赛马场附近的师奶刘女士手里拿着一款特价饼干,她表示要在众多的饼干中发现这款特价饼干并不容易。

  支招:对品牌要“忠诚”

  对于标价签的一价制,消费者由于不清楚原来的单价而现场又无从获知,无法洞悉当中的猫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超市管理人员表示,日常用品可以固定购买某些牌子,如非必要不宜经常换牌子,这样就对这些商品的价格比较了解。另外同样的商品可能在不同超市、甚至是同一间超市的不同门店价格会不一样,所以货比三家永远是一个有效的武器。

  调查二:虚构原价充水打折依然存在

  此前,在发改委披露的数十起典型案例中,“虚构原价”的案件牵涉最多。例如某品牌的“男士保暖内衣”,价签标示每套原价99元、促销价79.2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89.9元;某品牌“手帕纸”,价签标示每包原价5.9元、现价3.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包3.8元等。

  日前,记者走访家乐福、好又多、吉之岛、华润万家、乐购等大型综合超市,发现原先价格混乱的现象得到了初步改善。记者在好又多云景店发现,过道上悬挂有红色标记的促销商品已不是“促销”字样,变成了“天天省钱”;而一些特价商品则加标了“本店同类超低价”,且价签上仅标有一个当前售价,未出现商品原价信息。在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大减价等标牌也已经全部下架,而是在每排货架边上挂起了“低价风暴”的促销广告牌,原先那种“原价多少元、现价多少元”的标价签也全部消失。

  说法:过半“原价”不合格

  根据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规定:所谓“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属于“虚假优惠折价”。

  “在实际经营中,此条款是商家最容易触碰到的‘雷区’。”在某大型超市当了三年店长的李华(化名)表示,如今过半的“原价”是不合规定的。他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超市每天都有促销,逢节更是必促销,要在促销周期间隔上完全满足“七日”的条件,似乎很难实现。如某超市在12月24日~26日开展圣诞节促销活动,某品牌服装8折优惠,27日恢复原价;4天后的元旦又开展新年促销活动,力度更大,7折优惠,根据法规,该品牌服装合规的做法是8折基础上打7折,应该是5.6折,但实际很多超市只是按服装标签上的零售价打7折,这样就属于“虚假优惠折价”。

  支招:货比三家是有效武器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规定,零售商开展打折、降价、特价促销活动,应当如实说明打折、降价、特价的原因、期限,并明确标示商品原价,标示原价虚假的,视为价格欺诈,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因此,货比三家永远是一个有效的武器。消费者要理智参与促销活动,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要考虑促销商品是否符合自己需要,避免受到促销误导冲动购物。

  调查三:“低价醒目,高价含羞”考眼力

  促销标价高高悬挂,但标价下方的商品堆实际售价并不一样,悬挂起来的标价,大都是便宜的那一种,而且量也不多;而高价商品标价签大都很隐蔽,这是大多超市另一种“标签戏法”。

  在好又多云景店冷冻区,记者看到大大的促销价格牌,很醒目地立在冰柜的上方,而仔细数了数,悬挂的4.5元的标价只是其中一种数量最少最便宜的小包装汤圆价格,其余食品的小小价格签都贴在冰柜里边,不弯腰趴上去还真看不清。而在家乐福员村店日用品区过道上从远处看悬挂的价签是2.6元,这2.6元其实只是一种垃圾袋的价格;促销柜的边上还挂着3.5元的白色小价签牌,这3.5元的价格指的是大一点儿的垃圾袋。超市只把便宜的价格高高悬挂,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可要看仔细。

  说法:最佳摆放位置放利润较高商品

  有多年促销经验的某食品公司华南区市场总监艾青认为,折扣标志可增加销量的23%,特别是促销食品,基本上都是一个新的搭一个旧的卖。

  有专家解释,大多数人习惯用右手,所以右边的货物被拿得比较多,因此一些不太新鲜的食品,通常也会摆放在这个位置。另外,销量最佳的物品摆放位置依次为与顾客视线平行处、齐腰处、齐膝处,超市会据此来摆放快过期的或利润较高的商品。

  支招:学会低头弯腰左顾右盼

  专家建议消费者购物时除了习惯于平视和略抬头看以外,还要不怕麻烦学会低头弯腰、左顾右盼,仔细查看所要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并要牢记,付款后,最好再核对一下小票上的商品和价格。另外,对于“搭售”的促销商品,不要舍本逐末,应把注意力放在要购买的主要商品上,不要过分受赠品影响。

  调查四:小心被“捆绑”销售

  日前,广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超市买一送一的猫腻不少。大部分消费者购物时并不注意赠品的价格,有些商家就悄悄提高商品价格后再附送赠品。记者在吉之岛广州大道北店看到,一瓶浓缩型的威露仕消毒液搭配一瓶普通型消毒水一起卖,标价56元,并在包装上打上“买一送一”,而在货架上方单瓶该浓缩型的消毒液是39元,所谓“送一”也是要消费者掏钱的,这种猫腻就是“好搭坏,一起卖”。网友Like晒自己的购物经历:元宵节看到一超市促销,“买一箱木瓜奶送一箱酸奶”,因孩子喜欢喝就爽快地搬了两箱回家,没过两天却吃惊地发现酸奶的味道有点怪,细心查看发现赠送的酸奶刚过保质期,当她向商场销售人员询问时,被告知“赠送商品不予退还”。而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超市的“捆绑食品”销售的方式可谓“百花齐放”:“有2瓶饮料绑在一起的,有大瓶绑小瓶的,有巧克力派搭配小包装花生的……”而在广州大道北的几间大型超市的冰鲜柜里记者发现,在最上面的速冻饺子、酸奶的生产日期都不是最新的,藏在下面的商品反而比较新鲜。

  说法:捆绑商品价格未必便宜

  广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彭强表示,喜欢礼物是消费者的普遍心理,很多人认为捆绑起来多件商品比单件买价格便宜。某些商家正是利用这个误区,将一些正常价格的东西甚至是高价的东西捆绑标成特价出售,或者常常将快过期的处理品与正品捆绑销售,消费者往往忽略处理品的生产日期。

  支招:需细看商品保质期

  商品尤其是食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超市不可能在保质期内将所有的进货全部销售完毕,很多食品也是不退货的,由于超市进货量很大,为了避免食品烂在商场里,往往要通过各种促销手段将即将过期的食品消化掉,转嫁风险。对于这些“捆绑食品”,最好仔细看看上面的保质期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调查五:5倍差价索赔难

  在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价格欺诈门”后。尽管家乐福和沃尔玛采取了道歉并对受害者作出五倍退差的承诺,即商品收银价如果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超市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并表示门店“有专人负责接待,快速处理问题”。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真正找到超市要求赔偿的顾客寥寥无几,更多顾客对这项“5倍退差”政策反应平淡。消费者张女士的观点颇有代表性:“除非购物时一件一件地记录标签价,并结账后逐一核对价格,不然很难发现结算价是否与标签价一致。”她无奈地表示,“以前买东西从不留收银条,超市退差要求有购物凭证,没有凭证怎么索赔呢?”她认为,超市应该在显要位置张贴差价5倍的赔偿告示,而广州的一些超市并没有贴出这样的告示。

  说法:超市5倍差价索赔涉嫌违规

  中国商品学会副会长武高汉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虚假标价构成欺诈,应以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为基数赔付一倍,如果低于这个标准,赔偿无效。现在超市承诺以购买价格的差价为基数赔偿五倍,涉嫌违反法律规定。他说,通常赔偿承诺如果低于法律规定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赔偿;如果高于法律的规定应当按照承诺赔偿。

  支招:结账后及时核对所购物品价格

  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购物结账后及时核对所购物品的价格,特别是对于促销商品,应注意核实其单价、总价、数量等内容,并应妥善保管付款凭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疑问 缘何价签成了“难言之痛”?

  “价签门”事件后,卖场管理越来越多的问题被揭露,甚至有些超市接受采访时谈“价签”色变,那为什么各地会频现“价签门”?

  彭强认为,各地频现的“价签门”扣除不法商家商业伦理的缺失外,有相当一部分是调价后员工未能及时更换价签,或在更换价签时疏忽大意所致。他指出,连锁超市经营着成千上万的商品,品种各异、定价不同,加上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造成频繁的商品价格变动,导致系统商品价格数据和价签标示不同步。另外,人员流失严重、人力资源配置不当、相关管理机制执行失控,是引发此次“价格欺诈”事件的深层原因。

  业内人士黄文杰则表示:“之前当一些细心的顾客发现价签不符时,商家惯用的做法是向消费者解释价签还尚未来得及更换,商家退还差价或消费者可以退货。”但是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升,零售业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华润万家广州区刘经理坦言,门店在结束一天的营业之后赶在第二天开门之前,理货员会根据总部发过来的价格更新信息,对每一种商品进行货物整理清点和标价签核准。但由于全部都是人工操作,加上工作量实在太大,如果某个理货员责任心差一点,业务生疏一些,就会有标价签被遗漏更新。另外,有些超市促销活动过频,使得标价不符的问题更加突出。促销时点一到,电脑结算系统一秒钟就跳回了原价,而此时超市卖场内的广告海报和特价标价签还来不及撤换,很容易出现“低标价高结算”的问题。此外,限于薪酬水平,理货员的流动性大,如果责任心不强,标价签更新不到位的情况就在所难免了。

  对策 改进制度和行业规范才是关键

  对于目前众多超市取消黄色“促销标签”,减少促销活动的方面来应对“低标高收”的价格问题,广州泽宇企业咨询公司总经理潘军表示,这种做法是“治标不治本”。他表示,“价签门”事件透视出连锁零售业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等问题,透露出超市现行制度急需改进和市场行业的规范。

  潘军表示,在标价签管理方面已有超市出台专门的规定,即对于价签更新有专门的管理表格,理货员需要签字以明确责任,管理层会定期进行核查,一旦发生问题就会给该理货员扣分甚至处罚。另外,有些零售商开始尝试RFID射频技术的价签管理,每种商品都有一个小芯片,里面记录着品类、产地、价格等信息,不需要人工更换价签,所有价格管理靠电脑控制完成。结账时顾客只要将购物车推过RFID射频扫描,所有一一对应的货品将在几秒内自动结账,几乎无需人工。不过,由于RFID射频成本巨大,光扫描功能的电子购物车上的小型PC单个就要3000多元,以一家卖场至少要几百个购物车来计算可谓是不小的费用,因此要大量推广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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