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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民间资本占农村中小金融机构93%股本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3日 23:28  21世纪经济报道

  丁玉萍

  2月23日,银监会披露,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普通股中,民间资本占比已经达20%和45%。而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民间资本实际上已经占据主导地位——截至2009年末,民间资本在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本占比高达93%。

  当天,银监会通报了当前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总体情况及政策导向,提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风险。对于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业的有关规定,目前不会放开。

  民间资本占股份行股本20%

  银监会认为,当前,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渠道畅通,不存在任何政策障碍。

  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普通股中,民间资本占比已经达20%和45%。不少民间资本还成为股份制银行的主要股东。如,民生银行成立之初就是一家民间资本处于控股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一些民间经济发达的地区,有些中小银行的民间资本股权已占多数。如,截至2009年末,浙江11家城市商业银行民间资本在总股本中的占比已达73.27%。其中占比超过90%的有3家,分别是浙江泰隆商业银行100%、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00%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95%。

  银监会调查发现,部分民间资本“入股困难”的主要原因是入股动机不正当,企图通过入股、控股银行机构套取信贷资金。此外,还有自身治理结构不健全、主业不突出、信用状况不佳、不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等原因,导致不满足股东资质要求。

  从目前已开业的349家村镇银行的股权构成看,除了发起行外,其余股份几乎全部为民间资本,如果考虑到80%以上的发起行有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民间资本实际占比更高。

  银监会重申,关于村镇银行发起人的有关规定暂时不变。“对于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持股不低于20%的规定,目前还无放开的打算,” 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表示,“这是国际金融危机以后,我们总结监管能力、总结实体经济的需要,同时总结各方面教训下的综合考量。目前阶段坚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

  民间资本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权主体

  2月23日,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姜丽明表示,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际上已经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定位于民间资本投资为主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民间资本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本占比已达93%。姜丽明透露,民间资本在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的股权占比分别高达99.3%、95.8%、77.7%;在村镇银行中的股权占比达到54.8%。

  近年来,银监会通过破除区域限制、放宽投资比例、规范投资主体,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中小银行。国有大行股改过程中,也有民间资本进入。民间资本参股并获得证券业协会“网下配售机构投资者”资格的各类机构均可参与股票网下申购。网上发行过程中,民间资本可在申购上限内自由申购。如农行在股改过程中,通过战略配售还选择了一家集体企业——华西村入股投资5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监管部门对民间资本搞金融存在一些担忧。比如,很多民间资本都是从事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没有金融从业经验,因此难以做好;民营企业一旦入主金融机构,会不会将其当作提款机,发生大量关联交易;民营企业唯利是图的本性和不稳定性,在经营不善时会不会携款潜逃,进而影响金融稳定甚至酿成危机。

  他指出,这些担忧不无道理,因为金融业毕竟是高杠杆行业,其风险的外部效应很强,但担忧过多易致信心不足,关键要有一套可行的开放路径。“未来可在动态、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按照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到存款类金融机构、从小型金融机构到大型金融机构这一路径,尽最大限度地放开民间资本准入。”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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