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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争议发酵:权宜之计难免误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1日 02:08  第一财经日报

  马晓芳 叶开

  各地政策宽严相异 政策执行期引发猜想

  在北京某媒体工作的高翔(化名)计划今年结婚,但最近心情却极度郁闷,因为限购。

  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自己春节时对女友许诺,今年要在北京买一个属于自己的“窝”,可现在“食言”了。

  高翔已经在北京居住了10年之久,但根据最近出台的“京十五条”楼市调控政策,他这个“外地人”暂时还没有资格在北京新购住房。

  放眼其他城市,也不乏像高翔这样暂难跨过限购门槛的“外来者”。只是有的门槛高,有的门槛相对较低。

  事实上,作为落实新“国八条”的系列举措之一,限购对于深化楼市调控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因其对非本地欲购房者造成的“误伤”而在近期引发颇多争议。

  例如,北京的“限外”政策即被质疑太严。

  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能看出明显的临时性和权宜之计的色彩,当然政府的大方向仍然是推进城镇化和户籍改革,这是长期目标和短期临时调控的关系,并不完全冲突。

  记者根据公开材料统计发现,截至本月20日,北京、上海等十余个城市已经出台或升级调控细则。各地限购力度却有分别。

  其中,南宁还确定了该政策的执行期限为一年。其他城市的限购令要执行到何时?这引发了外界的关注。

  限购期限的猜想

  根据“京十五条”,如果没有北京户口的外地人要在北京买房,必须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高翔告诉记者,他工作的单位总部设在上海,缴税也在上海。

  此外,他从上一份工作更换到这一份工作时,中间给自己放假了一个月,可就是这一个月的“空当期”,让他无法满足“连续5年社保证明”的要求,也断送了他短期内在北京的买房梦。

  在新“国八条”中,对非当地户籍家庭购买当地住房的资格要求之一是:“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北京的方案中,这一门槛被提高至五年。

  其他一些地方的政策力度相对北京则较温和。多个城市的这一门槛均定在一年。

  上海的相关政策中明确,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在2月中旬前出台。按此要求,列入限购范围的城市至少有36座。

  在目前已经出台限购令的诸多城市中,南宁首次确定了该政策的执行期限。据新华社报道,南宁市日前出台《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明确,自2011年3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12年2月29日。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一年以后南宁的限购政策是否取消?其他城市的限购令要执行到何时?一旦取消之后楼市是否会出现反弹,这些问题不得不令外界关注。

  对于限购的执行期限问题,新“国八条”中只是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目前,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尚未对“一定时期”作出过解释和说明。

  有观点认为,既然是“一定时期”,就意味着限购只是一项短期政策,总有取消的那天。不过,新华社19日播发《房价还在涨 调控不能松》一文称,全国房价仍在普遍上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不能放松。

  权衡利弊的两难

  北京限购方案甫一出台,便引发争议。

  以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大量进入城市工作的打工者和农民工为例,如果说打工者还有可能拿到缴税或社保证明,相当多数的农民工都是无法拿到相关证明的,也就意味着这些人虽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却在差别化的政策之下,无法与城市居民享受完全同样的权利。

  实际上,除了北京之外,已经有多个城市出台了类似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其中,限购政策对户籍家庭以及非户籍家庭均采取了差别化对待。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接受记者采访谈及这项政策时,表达了“开倒车”的忧虑并强调,不能在城市建设的时候就想到外地人,在谈到待遇和福利的时候,就怠慢外地人。

  谈到政策趋严对于抑制房价的效果时,他表示,2006年,全国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只有7000亿元,而在房市政策频出的2010年,这一数据达到2.7万亿元,只要政府财政依靠土地收入的模式不得到改变,“房价就不会下降”。

  而在19日举行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1年年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表示,货币是央行发行的,意味着给了国民承诺,货币是可以购买商品的,可是,地方政府突然限制购房。限制购买资产后,货币只能追逐消费品,政府又提出要努力管理通胀预期。

  “预期是主观的,而票子发多了是客观存在。如果我们控制不住存在,却硬要控制意识,各种政策怎么协调?”他对此表示疑问。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和金融学教授许小年也在其微博中对限购政策提出了保留意见。其中谈到,法律之上再无权威,政策、长官意志、民情舆论都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是全体公民(或他们的代表)同意的游戏规则。政策不合法,相当于政府单方面修改游戏规则,而修改和约定游戏规则一样,需经所有人同意,按照事先同意的程序进行。近期的限购、限价、限贷和房产税都存在合法性问题。

  也有专家对该政策的出台表示理解。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对记者表示,如果房价持续走高,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系统性问题,但政策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比如对城镇化以及户籍改革都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但他认为,政府必须在出台和不出台政策的后果之间权衡利弊,做出选择。

  陈国强也认为,北京的外地人购房需求远大于其他城市,政府也是“迫不得已”,毕竟政府现在可用的房产调控手段有限,只能采取严厉的“限外”政策,当然政府的大方向仍然是推进城镇化和户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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