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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立法”势在必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9日 12:18  中国经营报

  郭白岩

  多年来,中国烟草一直保持着七个“世界第一”:烟叶种植面积第一;烟叶收购量第一;卷烟产量第一;卷烟消费量第一;吸烟人数第一;烟草利税第一;死于吸烟相关疾病人数第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自2011年1月起,中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2011年,是中国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五周年,作为该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曾承诺在公共场所内完全禁烟。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银川、杭州这五个城市先后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条例,其他地区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那么,中国要不要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呢?中央电视台《对手》节目的录制现场,《中国经营报》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婧。

  《中国经营报》:你曾经表示:“禁烟如果没有立法,会损害公民的健康问题,甚至会损害到我们国家的形象。”怎么理解?

  余婧:中国要跟上世界各国禁烟的步伐,必须立法。首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公约的第三部分第八条其实已经规定,所有的缔约国都应该在一定时期内,在所有的公共场所保证全面禁烟,并建立相应的法规。但很遗憾的是,在中国我们现在没有看到一部全国性的、专门性的控烟法律。事实上,吸烟已经在一定场所内,造成了对非吸烟公民健康权的一种侵害。那已经是一定程度上的侵权行为了。

  但是,事实上,我们现在看到的履约效果很不好,我看到的一个履约评估报告,给中国只打了37.3分,完全不及格。

  《中国经营报》: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对中国这个泱泱大国来讲,能真正执行的下去么?

  余婧:现在的公共场所禁烟,只是一种条令、规章,还是处于“有章无法依”的阶段。更多的是一种从道德层面进行呼吁的自觉行动,现在,必须将这样的行动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才能真正见效。

  有资料统计,目前中国受二手烟危害的人数巨大,有超过50%的公共场所,30%~40%的家庭,正经历着烟草的危害。如果不立法,保护不了这些人的正当权益。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每个人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中国,2005年,因吸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成本高达2526亿元,相当于GDP比重的1.4%,而当年,烟草业上缴的利税总额为2400亿元。两者相抵,烟草业的社会净效益为-126亿元。2010年,这个数字扩大到618亿元,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烟草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沉重负担。

  中央电视台《对手》节目为本栏目合作伙伴,该次节目的播出时间为每周五晚21点55分。

    中国经营报微博:http://t.sina.com.cn/chinabusiness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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