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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新房环比涨0.7%二手房环比涨0.3%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9日 04:12  东南快报

  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根据新方法统计的70个大中城市1月份房价数据,其中60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福州、厦门两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7%、1.6%,同比涨幅分别为4.2%、5.1%。

  在二手房方面,1月份,福州、厦门同比分别上涨0.3%、0.8%。从环比来看,福州、厦门则分别上涨0.3%、0.6%。

  根据新的房价统计方法,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全国房价涨幅平均数,每个城市也不再有统一的房价指数,而是分为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两个价格指数,其中新建住宅又分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由于统计方法进行了重大调整,1月份的房价数据与历史数据不完全可比。

  从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情况看,有3个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2.0%,分别是洛阳、岳阳、桂林。环比下降的城市有3个,分别是重庆、泸州、南充。此外,北京上涨1.0%、上海上涨1.1%、杭州上涨1.7%、广州上涨1.7%、深圳上涨2.0%。

  从1月份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看,有5个城市的环比涨幅超过2.0%,分别是成都、唐山、牡丹江、温州、平顶山。环比下降的有3个,分别是重庆、秦皇岛、泸州。此外,北京上涨0.3%、上海上涨0.5%、杭州上涨0.3%、广州上涨1.2%、深圳上涨0.6%。

  国家统计局解释说,由于网签数据从去年12月份起开始上报,前11个月数据缺失,今年1至11月份各月与网签数据同一口径的同比价格指数无法计算。

  为保持同比价格指数计算和发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满足有关方面的需要,国家统计局采用2010年的有关房价统计数据和2011年按网签数据计算的房价数据,根据同比指数和环比指数之间的数学关系,对同比价格指数的计算进行了技术处理:将2010年2-12月份(11个月)的环比数据连乘,再乘以2011年1月份环比数据生成本月同比价格指数。以此类推可计算其他月份的同比价格指数。综合新华社

  解读

  榕二手房同比涨0.3%不能反映市场状况

  二三月房价坚挺 半年到一年内会松动

  本报讯(记者 林启星)针对福州的数据,福州房产专家王剑超表示,一般情况下,二手房数据是比较能够反映整个房地产市场情况的。但是福州二手房同比上涨0.3%的数据,并不能反映整个市场目前的状况。

  昨日,福州多家二手房中介机构都表示,和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的交易量萎缩了近一半。

  王剑超表示,虽然国家加大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不可能立刻就会出现180度的转向,因此二三月份房价整体还将处于坚挺状态,未来半年到一年内,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房价会出现松动。

  专家:调控不能放松 建议全国推行房产税

  房地产研究专家周景彤指出,数据说明截至1月,全国房价上涨趋势没有改变。房地产调控远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和目标。

  周景彤建议,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调控不能放松,力度还应该加强。

  针对目前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但全国房价普遍还在上涨的情况,周景彤建议,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调控不能放松,力度还应该加强,在房产税方面,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向全国推行。

  重庆和上海已经启动房产税试点。本月数据显示,重庆新建住宅环比回落0.1%,上海环比上涨0.9%。

  周景彤表示,房产税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利器。但从两城市的试点和全国房地产调控情况来看,一方面需要加大税收力度,另一方面,有必要向全国推行。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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