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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9日 03:4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赵谨)昨天,银监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四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2.2%,比三季度末升0.6个百分点,较年初上升0.8个百分点,创新高。

 统计显示,2010年四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10.1%,较上季度末升0.6个百分点,较年初上升0.9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末,28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

 根据银监会的要求,目前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11.5%,中小银行不低于10%;核心资本充足率大型银行要达到10%,中小银行8%。

 在去年各家银行共投放了7.95万亿贷款的情况下,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仍然有所提升。华创证券分析师华中炜认为,原因在于各家银行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融资。2010年,我国银行业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融资,16家上市银行中的14家募集资金超过3400亿元,从而使资本金得到有效补充。

 资本充足率指商业银行持有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核心资本充足率指银行持有的核心资本与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受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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