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珺) 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又传捷报,截至2月15日,卖了9亿多元。
在九省市先期试点了一年的基础上,去年,国家新增了21个省市推广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我市作为此批推广城市之一,在去年8月正式启动“以旧换新”。
昨日,据市商务局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2月15日,全市备案网点927个,销售额9.52亿元,已兑现资金8448余万元,补贴率为90%。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2.28万余台,其中:冰箱卖得最俏,销出14.8万余台,彩电8.8万余台,洗衣机5.3万余台、计算机2.6万余台,空调4.7万余台,热水器5.4万余台,微波炉3866台,手机1389台,电磁炉43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