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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地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9日 03:09  广州日报

  北京楼市调控新政16日正式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强化了限购、保障房建设、税收金融监管措施。

  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

  ——对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保障房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北京市住房供地的50%,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加强税收征管

  ——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税务部门对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办法由税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公布。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将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研究提高北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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