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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的慈善像行为艺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3日 13:46  《法人》

  如何将个人英雄主义式的慈善,升华为一项具备操作性与可持续性的现代慈善———这值得每个心存善念的中国企业家反思

  文 张天潘

  1月27日,大陆首善陈光标将率领50余位大陆企业家赴台,将捐出5亿元新台币,每户1万元,极贫困者最多5万元慰问金。因陈光标坚持现金发放,新北市、桃园县认为有治安疑虑且观感不佳,明确拒绝。

  “中国首善,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CCTV经济年度人物大奖,中国最具号召力慈善家,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全国十大优秀志愿者”,这些其实都是陈光标名片上的身份标识。作为一个高调的慈善人物,他的各种举动都牵引着社会众多的目光,也引发了很多争议,比如他的“钱墙秀”与“裸捐”。

  陈光标式的慈善,在这个慈善环境依然不够良好的背景下,无疑能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号召更多的人来关注慈善事业,这是毋庸置疑的好事,应该给予掌声。可是,这么好的慈善行为,为什么有时不为人所接受呢?我们应该看到,和李连杰的壹基金相比,他的慈善作为有着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每一次都是亲力亲为,然后占据着新闻图片的居中位置,有点像是一场行为艺术,属于粗放式的慈善运作,并未有意地将慈善当作一项可持续进行的事业来操作。

  社会欢迎任何形式的慈善行为与倡导,像陈光标这样的人,在当下还是太少了,不管有怎么样的争议,他的努力都难能可贵。不过,我们同时也要意识到,慈善需要有心,同时也需要符合慈善事业的规律。很多人不懂得做慈善,所以有时候明明做了慈善却适得其反,收获的是被质疑的委屈,比如章子怡、成龙等人的“诈捐门”,这也告诉我们,慈善并不是简单的施舍与救济,而是一项技术活,我们需要在这个理念上转变过来。

  在港澳台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慈善主要是依托于公益组织开展的,这些公益组织的运作具有相当高的技术含量,其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商业公司,同样也追求“投资回报率”。因此在这些地方,将商业领域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引入慈善事业,摆脱以往施舍性质的济贫方式,以投资来解决根本问题,进而凸显自由、个人价值以及企业精神早已成为共识。这或许就是陈光标被台湾一些县市所拒绝的深层原因吧。

  因此,从陈光标的行为来看,如何实现从官方认同到公众认同,这还是他需要耐心且要认真思考的方向,更进一步要思考的是,如何将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式的慈善,升华为一项具备操作性与可持续性的现代慈善--当然,这也是所有有心慈善的中国人都应该有所反思的--如此,才能真正地赢得公众特别是受益者的认同,也能更好地获取普世认同,更好地将中国人的慈善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与爱,展示或输出给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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