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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8条再调控楼市 二套房首付提至六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7日 02:12  东南快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上再次提及8条调控措施,其中,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60%,限购政策扩及全国以及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全额征收这“三板斧”将对楼市产生直接影响。

  去年4月及9月国务院连续2轮出台调控政策虽然抑制了价格过快上涨,但是部分区域的价格依然保持上涨,特别是9月以后全国连续4个月价格环比继续上涨。

  而昨日公布的新8条政策是我国近几年有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最严厉的政策组合,涉及政府监管、金融政策、交易税费、土地交易、房源供应等多方面。

  2010年楼市调控政策盘点

  2010年1月 国十一条: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40%

  2010年4月 新国十条:首套房90㎡以上首付不得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五成

  2010年9月 新国五条:首付款比例调整到三成及以上,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五成

  2010年10月 央行三年首度加息,挤压楼市泡沫

  2010年11月 房贷7折利率全面取消

  2010年12月 公积金贷款利率全面上调0.25个百分点

  不满五年房产转让全额征营业税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二套房首付提高至6成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限购政策将扩大至全国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政策解读

  200万元房子

  多交5.5万元营业税

  按照此前的征收办法,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相比之前执行差额收取营业税,“国八条”再次严格了二手房交易税费。

  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以一套2008年100万元购买现在出售200万元的二手房5年内交易计算,之前只需要按照差额缴纳5.5%的营业税也就是缴纳5.5万元,而以后将需要交纳11万元。

  张大伟预计,5.5%的全额营业税使得5年内房源再交易成本将明显上涨。这将明显遏制过度炒作。而且明确严格调查坚决堵塞税收漏洞,部分二手房将可能因为无法避税而使交易税费翻倍。

  个贷门槛

  提高程度将超出想象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在第二套房的购买人群中,有四成的人为贷款买房,二套房首付再次提高,除直接影响“换房”的改善型需求使其购买难度增加外,将是2011年个人房贷全面紧缩的一个信号,个贷门槛提高程度将超出想象。

  张月同时表示,规定二套房首付提高,但是执行的时间没有具体确定,所以将可能促成消费者规避政策短期之内成交量加速上涨。但当前时值春节,银行歇业或房贷额度用完,已经基本停贷,赶搭末班车难度也大大增加。

  综合央视、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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