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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等超市因价格欺诈遭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7日 01:04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张涵 姜子谦)随着国家发改委的介入,家乐福超市“价签门”事件愈演愈烈。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宣布,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家乐福等部分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行为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据发改委介绍,经查实,确有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

  为此,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昨日晚间,家乐福方面向记者发来了“家乐福关于价签问题的声明”,声明中家乐福表示,对近期部分门店出现的价签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进行道歉,并表示目前已经着手加强了几项工作,首先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家乐福将严格执行“5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随后成立特别检查小组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最后积极与各地的物价等监管部门进行沟通,邀请各地物价检查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家乐福相关负责人及员工加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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