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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改未了局:价款多流入投资者之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5日 02:42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秀强

  一条两厘米宽的裂缝,从院子南头一直延伸到北边的三间窑洞。窑洞的外墙,布满密密麻麻的裂缝,窗户、门框早已断裂。窑洞内一片狼藉,地上、土炕上堆满脱落的墙皮和塌下的泥土石块。

  这是山西古县岳阳镇南坡村老杨家房屋的现状,也是整个岳阳镇南坡村和白塘凹村的现状。“村民异常恐慌,他们白天不敢下地干活,晚上不敢回家睡觉。”山西省政协委员王彦平对记者说:“很多路面裂缝最宽的有一尺多,不少民房的墙体错位五厘米,一些窑洞随时都可能倒塌,村干部大多前往县城居住了。”

  2010年8月,王彦平曾到南坡和白塘凹村进行考察,眼前的场景让他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由于煤矿大规模开采,村落里窑洞大量坍塌,一条条裂缝在墙体蔓延,路面、田地里一个又一个陷坑像张开的大口,放声咆哮。

  一纸提案,王彦平将问题指向兼并重组后的煤矿区。“南坡村和白塘凹村300多间民房濒临倒塌,千余村民将无家可归。”

  “煤矿大规模开采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加上早期小煤窑乱采,回填不到位,形成了地下空洞。早在2004年,南坡村地表沉降问题就已经很明显。”王彦平说。

  在南坡村周边采煤的企业名为“小多沟煤矿”。在2004年,在村民要求之下,小多沟煤矿因地表沉降、环境破坏做过赔偿,并签订整体搬迁协议。但协议签订后,因苦于无地可搬,南坡村的问题一直拖到现在。

  2008年开始的山西煤炭兼并重组,使煤矿区生产方式和格局发生根本变化。小多沟煤矿被山西晋辽煤业整合,但接下来的生态治理责任,却无人接管。矿区生态、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转移,乃至无人担责。安全事故、产能过剩、地方“土政策”等一系列新问题接踵而至。

  重组遗留矛盾未解

  小多沟煤矿被整合之后,南坡村村民的命运并未改善。

  山西晋辽矿业是沈阳煤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目前已整合临汾古县西山区11个煤矿。按照山西省政府规定,被整合煤矿首先加紧技改和扩能改造,不允许生产。

  而王彦平听到的声音是:“小多沟矿每天两班倒生产,早班约60人,晚班约40人。一个班最少产煤250多吨。为应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该矿隐匿许多生产状况及下井工人原始记录。至于矿区生态治理更是无人问津。”

  不惟古县一家,王彦平说矿区民房倒塌、地表沉陷等问题,在晋城、忻州、阳泉、吕梁、临汾等市县乡普遍存在。

  “被兼并企业遗留的生态环境破坏、地质灾害等问题,需要省级相关部门整体预测规划、预警方案以及应对的措施。”王彦平在提案中建议。

  山西政协委员王继军就此问题亦做专门调研。他在政协会议主题发言中说:“兼并重组之后,矿区群众生存条件没有得到改善。相反,带来诸多潜在威胁。在兼并重组之前,矿区群众处于优势地位,群众利益的得失关系中小煤矿经济效益。重组之后,小煤矿隶属大型煤矿企业,矿区群众失去话语权。”

  其中,群众最直接的利益流失是就业和经济收入。

  长期以来,村镇煤矿和相关企业吸纳了大批本地农村劳动力。同时,村镇煤矿也是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这些煤矿关闭后,直接影响村镇经济收入和劳动就业,部分居民收入大幅下降。

  山西省社科院研究报告预计,此次关闭重组煤矿涉及数十万矿工的安置与就业。以长治市为例,此次兼并重组整合共需关闭182座煤矿,共涉及180多个乡村、3万名职工、54个新农村建设工程。

  兼并重组使煤矿区补偿办法和补偿机制发生根本变化。

  王继军说,在整合之前,山西省属煤炭企业对煤区所在乡村的地质灾害等问题,除采取货币补偿办法外,还将边角料煤炭资源划给乡村办小矿,进行“实物补偿”。

  如,在长治市郊区的26个煤矿中,有25个煤矿从潞安矿务局煤田边角划分出来。在此次兼并重组中,25个煤矿关闭整合了23个,仅存的2个煤矿难以支撑矿区群众的需求。

  不仅如此,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资产性收购和补偿款大多由实际投资者所得,而群众收益甚微。

  按照《矿产资源法》规定,乡村小煤矿只能由集体办矿。但是由于资金困难,大多数乡村在获得采矿资格后无力办矿,以承包、租赁的方式转让给个人开采,自然人成为小煤矿实际投资人。

  山西省政府鼓励中小乡村煤矿折价入股。但是,基于产权变化和重组主体发展需要,乡村煤矿折价入股率不足5%,多数煤矿采取资产收购或政策性补偿办法,价款多流入投资者之手。

  生态环境负重超载

  生态治理难题只是一个缩影。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安全事故、煤炭产能过剩、兼并“土政策”等一系列新问题接踵而来。

  在大型煤炭企业崛起的时代,山西煤炭产能跃进。2009年底,全省1053座煤矿产能(含在建规模)为12.4亿吨/年,其中兼并重组整合矿井911处,批复能力8.36亿吨/年。

  山西社科院相关研究测算,山西省生态环境和煤炭资源可承载的煤炭产能为5.9和11亿吨。目前,山西煤炭产能已经超出山西省生态环境和煤炭资源的最大承载能力。

  在整合过程中,最大的难题是补偿范围、标准不统一,主要表现在资源补偿、资产补偿和社会补偿三个层面。

  山西省社科院在《山西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跟踪研究》中指出,这一问题涉及到兼并重组煤矿利益、前两年淘汰的落后煤矿利益、村属煤矿集体利益、市县资源价款返还、市县行政费用提取等不同层面。

  山西省社科院调研发现,有的地方把近两年“政策性关闭煤矿”与被兼并重组煤矿打包作为“被兼并主体”;有的地方将资源不相连、距离较远的关闭煤矿与被兼并主体捏在一起,一并由兼并主体重组整合。

  一些地方规定,县政府在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中必须占16%的股份;有地方要求兼并主体在协议中明确组建煤矿的吨煤收费条款,收费标准最高达170~180元/吨煤。

  根据地方“土政策”所计算的议价补偿费用,远远高于山西省政府的政策规定。无疑,此举增加了兼并重组主体的资金压力。

  另有山西省煤炭领域专家测算,今后三年山西省煤矿企业建设投资总额大约2400亿元左右,资金量高于目前山西省规模以上煤矿企业固定资产净额。这将是兼并主体不得不面对的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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