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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价签戏法的背后:常打擦边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 13:46  中国广播网[ 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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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乐福的价签戏法:价签上标低价 结账时收高价

  家乐福价签戏法续:商家推脱责任消极应对

  中广网北京1月2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标底价、卖高价;明明是打折,促销价却和原价相同。家乐福面对消费者质疑,几天来一直“躲猫猫”,消费者又有新投诉,剑指各大超市,急盼权威部门加大督查力度。

  《天天315》本期权威调查:一场价签戏法儿引发的讨论。 

  新闻背景

  天天315节目曝光了天津、北京、昆明、武汉等地的家乐福超市存在实际卖价高于标签价格的情况后,上海东广新闻台昨天也派出记者在联洋家乐福店随机调查了牛奶、熟食品、肉类等20多种商品,发现蒙牛高钙利乐枕标签价格为37.6元,但收银条上实际价格为38.4元,实收价格比标签价格高了0.8元。

  对此,上海家乐福方面相关人士称,之所以出现误差情况,可能是因为有些商品促销结束后,货架上的价格没有及时更换,门店将赔偿顾客损失。

  昨天(20日),节目组记者又分别去了其他一些超市采访,看消费者是否也遇到了同类的问题。那么,象玩价签戏法的情况到底是不是只有家乐福一家才有的个别情况呢?还是在各个超市都或多或少存在的普遍现象?

  消费者王阿姨说,她买了两瓶葡萄酒,写的是特价,结果王阿姨回去到别的超市一看,这个特价还是原价钱。王阿姨说,“别的超市原价10元的东西,它写的是特价10元,而原价写的比如是20元,我一看,挺便宜的。”王阿姨还遇到过西红柿标的是特价,称的时候用的是原价,对方称“条码还没弄出来”。刘大妈前几天去家乐福买内衣,三个货架价格分别是99元、89元、79元,写的是“买三赠一”。刘大妈分别拿了三件79元的和三件99元的。刘大妈以为会分别减掉99元和79元,没想到结账时说,是减掉2个79元。

  专家观点

  这两天天天315节目组一直在追踪调查以家乐福为代表的零售企业虚假销售的问题,发现这样的问题不是出现在一两家店,也不是一两个地区,也无关外资店或本土店。这样的不良营销手段似乎是大家心照不宣的销售策略。现在百姓都说超市有陷阱,购物需谨慎。这种虚假的销售手段到底是企业的经营手段还是店长的私下授意,还是真像店家解释的是一时的疏漏?

  谢卫列:对整个行业有一定警醒作用

  天天315评论员谢卫列认为,中国零售业态目前在超市领域有三种模式,一种是家乐福模式,一种是沃尔玛模式,一种是大润发模式。经过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零售行业从无到有,从不完整的经济环境到相对成熟的经济环境,家乐福的店长制曾经给中国的零售业或超市行业带来了一股清风。但是随着中国市场环境的改善,现在向上游供应商收取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的方式已经受到了市场的质疑。相反,沃尔玛和大润发的发展后来者居上。确实,现在在中国零售超市行业背后有这种潜规则。当然,这种不健康的趋势还是个别的。但是从整体市场的发展来讲,这次家乐福被消费者投诉反映出了目前中国零售行业处于发展转折期的拐点。跨国公司出现的不规范的行为背后,对于整个行业有一定警醒作用。

  李学斌:这是“自杀式的营销”

  中国经营报总编助理、中国经济学人编辑部主任李学斌则将这种销售行为定义为“自杀式的营销”,存在欺诈嫌疑,没有完成对消费者的承诺。究其原因,还是商家和卖场的利益没有理顺。超市的进场费近06年以来是一直在涨的。06年出台了一部法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一些费用是不能收取的,其中就有对于进场费的表述。而进场费已经从06年那时的6%-7%发展到现在的40%左右了。由于高额进场费的存在,商家在交付了高额进场费之后,其利润空间就被压缩了。卖场做促销的时候,商家就不可能低成本去做促销,不可能赔本赚吆喝。

  那么在这一事件中,商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因为价格是他们定的,促销也是他们做的,只是租卖场的地方而已。李学斌认为,促销是卖场和商家一起做的,目的就是把人拉进来。至于是不是有这个商品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在家乐福这样的卖场,消费者不会只奔着一个商品去。卖场和商家的目的就是把消费者拉进来。

  谢卫列:家乐福一直打“擦边球”造成其营销战略的偏移

  目前,家乐福事情很多,包括价签门、工资门等。家乐福方面一直在躲猫猫,节目组多次拨打家乐福公关总监陈波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来总机021- 38784500都无人接听了。面对危机,到底应该是什么态度?“躲猫猫”是不是一种好的态度呢?天天315评论员谢卫列对家乐福目前采取的态度觉得很遗憾。他认为,家乐福作为全球500强企业,在大中华区出现这样的事情,似乎有点顾头不顾尾。从03年起的“炒货门”开始,每年家乐福都有各种各样的“门”,比如07年的“科长门”、去年的“假LV门”,一直到今年的“价签门”。从1995年家乐福进入中国市场以来,这中间的危机是十几年来积累的结果。

  谢卫列认为,从1995年至今,家乐福在中国的战略一直都是违规、绕道、假合资,一直打擦边球。种种非常规的手法就造成其营销战略的偏移,处理危机一直不能理直气壮地面对消费者,不能面对政府职能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它一直在试图调整。最近家乐福有个表态,从2009年到2012年家乐福全球、主要在中国将进入一个调整的年份,家乐福巴黎总部可能意识到了危机不仅仅在中国或大中华区,可能在全球都面临这样的问题。谢卫列认为,但可能由于其股东利益之争,在大中华区面临危机处理问题时,家乐福似乎给我们一种无人负责,甚至有人幸灾乐祸的感觉。在其基层员工中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从这冰山一角可以看出,家乐福的员工士气和危机管理机制是有的,但是明显感觉到其运行的效率不高。

  同时,目前消费者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待跨国公司的监管虽然一直有种种措施,但不够明显。根据价格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为价格违法就导致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该归还;如果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目前这种补偿和这种惩罚性的赔偿之间,由于法律存在某种缺陷,所以在这方面一直没有制约的力量,造成企业无关痛痒。

  由此,谢卫列指出,家乐福危机处理机制形同虚设,具体运作无人问津,最后形成了负传播的蝴蝶效应越来越大。

  节目组提醒商家,促销应诚信,如果采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牟利,最终受损的还是商家自身的信誉和利益。

  公益提示

  一、虚假标价。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

  二、两套价格。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模糊标价。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四、虚夸标价。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五、虚假折价。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

  六、模糊赠售。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七、隐蔽价格附加条件。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八、虚构原价。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

  九、不履行价格承诺。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十、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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