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全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等为重点内容;要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1、区政府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电中心、服务业局要加大对办公用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
2、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电中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要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3、区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4、区农村经济局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针对农作物种子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优质农产品证明商标、产品名称的行为。
5、区供销社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假冒伪劣化肥、地膜等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销售单位严查严罚,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伤害。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工商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
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电中心(版权、文物)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科技局(知识产权)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服务业局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并做好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
物价局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卫生局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经营使用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经济和信息化局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三)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科技(知识产权)、工商、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广电中心(版权、文物)、服务业、税务、质监、农林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政府机关要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全区各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进行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对购买正版软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宣传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我区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国家、省、市和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政府决定成立龙城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局,由李桂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导协调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
(三)加强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渠道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至2010年11月30日前),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月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安排,逐项落实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建立有效的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做好执法数据统计、重大案件督办、重要信息上报、情况通报、宣传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2月)。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耿兴联系电话:3724560
传真:3724560
邮箱:CYLCSLJ@163.COM
附件:朝阳市龙城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朝阳市龙城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树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田子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毕占兴区服务业局局长
成员:杨俊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广林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丁万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树生区科技局副局长
皮宝春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冬悦区民宗局副局长
李克新华公安分局副局长
关利全向阳公安分局副局长
陆培武区监察局副局长
张树广区司法局副局长
赵良佳区财政局副局长
雷音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贤熙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潘世峰区农村经济局副局长
褚自明区林果局副局长
孙凤臣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王野区文体广播局副局长
王宏伟区卫生局副局长
朱林区国税局副局长
隋丽华区地税局副局长
韩志伟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东波市质监局龙城分局副局长
蔡志刚区法制办副主任
席秀华区旅游局副局长
陈志权区供销社纪工委书记
曹丽娟区物价局副局长
孙大伟区动监局副局长
刘立东区广电中心副主任
李桂秋区服务业局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纪工委书记李桂秋兼任。